刘集镇广大人民群众:
近期,源起武汉(湖北)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呈快速迅猛的高发态势,防控形势十分严峻。该病毒传染性极强,我省已启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全国各地已采取特殊时期的非常措施,按照郑州市委“内防扩散、外防输入”的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结合刘集镇实际,现就全镇域内疫情防控工作公告如下:
一、请2020年1月10日后从武汉(湖北)来刘集及与其有密切接触史人员主动报告所住村,并居家隔离14天,在隔离期间不要走亲访友、不与外人接触。
二、出现发热、咳嗽症状时,请第一时间戴好口罩到定点医疗机构(中牟县人民医院新区【56529100】、中牟县中医院【62181003】、中牟县第二人民医院【62162211】、中牟县妇幼保健院【69680113】)发热门诊规范就诊,不要到其他科室,特别是有武汉(湖北)旅居史的,就诊时请主动告知医生。
三、请全镇人民做好家庭防护,出门必戴口罩,到家先洗手,勤开窗通风,不走亲访友,家中不待客,不到人员集聚场所,不组织聚餐,减少不必要的外出。
四、如您发现近期有从武汉(湖北)返回刘集的老乡,或有湖北籍同胞到我镇走亲访友、入住宾馆等,请及时拨打电话:62391001,提供有效线索,我们会积极核查处置,共同维护您和您的家人以及全镇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民俗庙会、群众性文娱活动、商业庆典、集会活动、校外补习班等人数较多的聚集活动一律停办。
六、疫情管控期间,如原计划安排的喜事,请您另行择佳期举办。如不幸亲人过世,请简化丧事程序,不组织聚餐,亲朋分批吊唁,最大限度缩减规模。
七、洗浴场所、小型酒店、KTV网吧、饭店外卖等一律暂停营业,由镇防控领导小组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上级要求适时解禁。
八、全面禁止活禽交易、宰杀,依法查处贩卖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有效阻断病毒输入途径。
九、强化药品、诊断试剂、医疗器械等物资的质量监督,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将依法严厉打击。
十、全镇3个社区、10个行政村按村实行“封村管理”,严禁外来人员擅自出入,本村居民进入须测量体温,坚决防止输入性病例发生。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