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93542514/2017-00013
  • 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 政务,通知公告
  • 2017-02-28
  • 2017-02-28
  • 通知
  • 牟车管〔2017〕61号
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关于转发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姚家镇、郑庵镇人民政府,东风路街道、广惠街办事处,各局、办、中心,各企业:

现将《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2017年2月28日


 

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集聚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按照省、市、县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结合集聚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突出遏制扬尘污染、低空面源治理、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三个重点,坚持党政同责,坚持目标导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责任追究,确保集聚区空气质量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达到指定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遏制扬尘污染

1.强化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

各类施工工地开工前必须做到“六个到位”;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七个百分之百”;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两个禁止”;严格落实扬尘污染“一票停工制”;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黑名单”制度;严格落实冬防期“限土令”。

专项治理组:建筑工地治理专项工作推进组

2.强化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扬尘治理。

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出入施工工地和处置场地,必须进行冲洗保洁,防止车辆带泥出场,保持周边道路清洁干净。所有建设、施工单位不得与“黑公司”(未在县综合执法局办理建筑垃圾运输核准手续而在全县区域内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活动的公司)签订建筑垃圾清运合同,不得使用“黑车”(未在县综合执法局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的车辆)清运建筑垃圾,对违规工地从严从重处理。

专项治理组:建筑工地、社区学校公租房治理工作推进组

3.强化道路扬尘治理。

集聚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冲洗率达到70%;逐步提高次干道的机械化清扫率,加大集聚区建成区洒水频次,冬季(非冰冻期)每天不少于3次,其他季节每天不少于5次;集聚区道路破损道路路面及时修复;市政道路施工过程中,必须对裸露地面及物料、土方进行有效全遮盖和洒水压尘;工程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场地,及时回填铺油,全面冲洗地面积尘。

专项治理组:建成企业及道路治理工作推进组

4.开展黄土裸露治理。

对集聚区辖区建成企业及在建工地黄土裸露区域进行排查,集中整治,实施绿化和硬化。

专项治理组:建筑工地、建成企业及道路、社区学校公租房治理工作推进组

5.开展“全城清洁”行动。

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全城清洁”行动。一是全面彻底清洗集聚区各企业、单位公共区域;二是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清理积存垃圾,杜绝垃圾乱堆乱放;三是对辖区内的楼宇进行立面清洗和楼顶保洁;四是对集聚区的环境卫生进行整治,清理垃圾、杂物,减少黄土裸露。

专项治理组:建成企业及道路治理工作推进组

(二)强化低空面源污染防治

6.控制餐饮油烟污染。

企业公共食堂必须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排烟通道;碳烧烤和露天烧烤全部取缔;室内烧烤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且正常使用,。

专项治理组:建成企业及道路治理工作推进组

7.加强垃圾焚烧监管。

加强宣传工作,全面禁止建成企业院内垃圾、杂草进行露天焚烧。

专项治理组:建成企业及道路治理工作推进组

8.坚决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各企业单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格查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专项治理组:建成企业及道路治理工作推进组

(三)深化工业大气污染防治

9.强化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重点对集聚区辖区所有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工业企业进行排查,建立专项治理台账,按照行业标准进行整治,达到《河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有机溶剂、胶黏剂、油墨等原辅材料,配套改进生产工艺;全面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建立完善管理制度;非正常工况排放的有机废气应送火炬系统处理;建设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示范治理工程,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专项治理组:建成企业及道路治理工作推进组

10.治理“小散乱污”企业。

2017年2月底前完成“小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建立整治台账;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开展专项取缔行动,依法依规采取拆除生产设施、断水断电等措施,6月底前基本完成违法“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

专项治理组:社区学校公租房治理工作推进组

11.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

建立涉气企业排污台账,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严格环境监督执法,对无证排污的实施停产整治,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关闭;对不按证排污的,报相关执法部门实施按日计罚;排污许可证要载明各排污口应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许可排放总量、主要生产设备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

专项治理组:建成企业及道路、社区学校公租房治理工作推进组

12.加大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管理。

按照《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牟政文〔2016〕2号)文件要求,2017年2月底前,将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单元划分及重点监管对象、监管责任人落实到位、监管到位。

专项治理组:建筑工地、建成企业及道路、社区学校公租房治理工作推进组

13.实施重点行业企业错峰生产。

继续实施错峰生产,按照省、市要求,对重点企业实施停产等错峰措施。

专项治理组:建成企业及道路治理工作推进组

(四)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机制

14.强化污染天气应对管控。

根据郑州市预测预报结果,及时发布预警,督促各专项治理工作推进组及各企业,即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响应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专项治理组:建筑工地、建成企业及道路、社区学校公租房治理工作推进组

15.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督查。

建立应急响应期间主要领导带队督查机制,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专项治理组:建筑工地、建成企业及道路、社区学校公租房治理工作推进组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专项治理组要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和主抓落实的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力量、统一行动,形成大气污染防治的强大合力,形成有利于推进环境质量改善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考评力度。健全大气污染防治考核体系,对考核结果优秀的部门,予以通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未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三)加强督导。进一步完善督导体系,强化日常督导、专项督导、应急管控督导,加大检查力度,对落实监督缺位、执法不力等行为,依法依规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督促各项大气污染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四)加强宣传引导。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及时发布大气污染防治主要措施,公示各类污染源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等,实施大气污染有奖举报,动员全民参与监督,营造全民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浓厚氛围。

(五)强化工作调度。各专项治理组要按照“行业主管和属地管理”原则,制定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对各类污染源进行逐一摸排,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治理时限;每月各专项工作推进组将开展情况上报集聚区管委会大气污染防治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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