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噪声和大气污染,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创造良好工作和生产生活环境,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市政府令第217号)、《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牟政办〔2017〕1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在集聚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集聚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在禁放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规范引导,强化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领域的执法力度,全面提升集聚区烟花爆竹管理水平,杜绝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人身伤亡、火灾等事故发生,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重污染。
二、禁放时间及范围
2017年1月10日起,以集聚区为核心,东至省道223线,西至万三公路,北至东风路,南至郑民高速为禁放范围,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在禁放区域内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三、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组 长:张胜利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汽车产业集聚区
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任卫东 汽车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
成 员:王翠敏 汽车产业集聚区服务中心主任
宋同伟 汽车产业集聚区服务中心市政管理科科长
马振峰 汽车产业集聚区服务中心综合执法中队队长
张大鹏 汽车产业集聚区服务中心综合执法中队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汽车产业集聚区服务中心市政管理科,宋同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调度、通报督办、活动筹备、台账管理、材料汇总及信息报送等工作。
四、处罚措施
(一)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市政府令第217号)和《环保法》、《大气法》相关规定,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为实行“零容忍”。
(二)有偿代治制度。根据《中牟县人民政府《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牟政办〔2017〕1号)规定,对“禁放”工作中出现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责任单位下达督办整改通知书仍未整改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业队伍代为整治,所需费用按照作业量、现行市价5倍价格进行核算,由责任单位支付。
(三)取消扶持政策。被县级以上督察组或被县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的,被县级督查通报或被县级新闻媒体曝光的,不再享有汽车产业集聚区内所有的优惠政策和手续办理方面的绿色通道。
(四)联合执法。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汽车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将牵头联合姚家镇、郑庵镇人民政府,东风路街道、广惠街街道办事处等乡镇办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规“禁放”行为。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
1.制定详细宣传计划。一是要在重点要害部位、沿街门店、各类企业等地方悬挂有宣传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横幅、板报、宣传页。二是要在禁放范围内各企业、主干道张贴有《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并在每一个社区开辟一个禁放工作宣传专栏,张贴不少于一张的《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2.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企业要积极做好本区域内禁放宣传工作,要持续不断进行宣传,掀起一个禁放宣传高潮,充分利用板报、标语、横幅、墙报短信及微信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禁放宣传活动。
3.实施举报有奖。集聚区管委会要对群众举报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线索,经查证属实后,对举报有功人员实施奖励。
(二)层层落实责任
与辖区内企业、重点要害部位、沿街门店、宾馆、酒店、饭店、签订禁放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辖区企业要积极履行禁放职责,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后,要及时制止、劝阻燃放、多方取证、上报集聚区管委会,确保禁放工作落到实处。
(三)开展堵源截流
一是集聚区综合执法中队对流动商贩摊贩、商业门面进行清查,打击非法购销烟花爆竹行为。二是集聚区综合执法中队在巡查中把注意发现非法运输、携带烟花爆竹作为一项工作内容,避免和减少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域。三是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实名销售登记制度,禁止在禁放区域内销售烟花爆竹,对非法生产的要坚决予以清查追缴,严肃处理。
(四)重点时段执勤
一是2017年1月27日19时至1月28日凌晨1时、1月28日早上6时至8时、2月11日19时至12日凌晨1时为重点控制时间,工作人员要佩戴禁放监督员红袖标,分工包片,定人、定岗、定责,对禁放区各企业进行控制,保证执勤人员死看硬守。二是集聚区综合执法中队要延长巡逻时间,加强对社会面的巡逻控制,及时发现、劝阻、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认识。各推进组要深刻理解“禁放”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分包组长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分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明确责任。各推进组要根据承担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分解细化,明确责任人,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有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形成长效管理。各推进组要坚持分包到人、定点值守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督促企业将“禁放”落到实处。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推进组、企业、施工单位要积极开展“禁放”工作宣传,大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鼓励群众自觉参与到“禁放工作”行动中。
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