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5194/2017-00009
  • 中牟县交通运输局
  • 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报公示
  • 2017-02-14
  • 2017-02-14
中牟县福林路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中牟县福林路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中牟县福林路新建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中牟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项目概况:中牟县福林路新建工程项目位于中牟县刁家乡、黄店镇、姚家镇,项目整体呈东西走向,起于葛家村西北侧中刁公路交叉处,止于S223。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挤塑标准,桥梁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设计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两车道,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路基宽度25m,路面宽度18m,全长7.907公里。全县共设中桥1座,长65m;涵洞5道,设置平面交叉4处。工程总投资为14707.28万元。

二、环境影响分析

2.1环境空气

本项目所需沥青混凝土、拌合料均在市政公司制定的厂家外购,因此不存在拌和站粉尘问题。本工程施工期废气污染源包括:①施工过程中土方的挖掘以及材料的堆放、运输等,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扬尘(颗粒物);②道路路面沥青摊铺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含苯并【α】芘)。

2.2水环境         

污水污染源包括:①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NH3-N等;②施工程产生的泥浆污水,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还含有少量施工机械产生的石油类;③营运期道路产生路面径流。

2.3声环境

①道路施工期间主要的噪声来源为各类施工机械,距离声源5m处的噪声级在84~90dB(A)之间,对道路沿线的村庄等噪声敏感点产生较大影响。②运营期的噪声主要为来往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根据预测预测结果,对道路沿线的近距离居民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2.4固体废物

①施工营地内生活垃圾,设置专门存放地,定期运输至市政部门指定的城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2.5社会生活

①本项目的完成,可以改善沿线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也完善了中牟县乡镇骨架道路网,对改善区域交通运输条件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②工程建设在施工期会对沿线居民的生活以及交通带来一定程度的不便,需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其不利因素;在营运期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交通噪声方面,但影响程度在可接受范围内,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2.6生态景观

施工期间造成的生态影响主要包括:① 工程施工对城市景观的影响② 施工引起的水土流失影响。

三、采取的环保措施

工程施工期及营运期所采取的环保措施见表1和表2。

表1    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


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营地布置

   

1.合理安排施工现场,尽量将施工现场设置在远离敏感点的地方。

2.施工营地内安置的搅拌机等设备应设置临时隔声板等降噪措施。

   

施工机械

   

1.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严禁进入施工营地内作业。

2.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对机器进行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

   

敏感点

   

1.声环境敏感点周围200m范围内夜间(22:00—次日6:00)应停止施工,严禁夜间打桩作业。

2.工程施工机械、车辆在经过敏感点时,应该减速缓行、禁止鸣笛。

3.在施工现场设置公告牌,列出施工活动进度安排,和周边群众保持联系,通过各种途径接受群众的投诉和建议。

   

施工人员

   

按照劳动卫生标准控制劳动时间,并采取一定的安全、卫生防护措施。

   

施工营地

   

对各类堆场加强管理,在四周设置挡风墙,合理安排垛堆位置,必要时在垛堆表面采用蓬布覆盖,尽可能的减少扬尘的产生。

   

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物料运输及施工道路

   

1.水泥、砂和石灰等易洒落的散装物在装卸、使用、运输、转运、和临时堆存过程中,必须采取防风遮盖措施,以减少扬尘。

2.配备洒水车,对施工营地和进出堆场的道路以及主要物料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每天洒水频次不得少于两次,在干燥大风易起尘的天气,适当增加洒水频次,以减少由于车辆经过和风吹引起的道路扬尘。

   

沥青烟和扬尘

   

1.工程使用沥青需要在专业加工拌合站进行订购,避免现场加工过程中造成的沥青烟影响。

2.直接订购混凝土,避免工程施工中混凝土拌和产生扬尘的影响。

3.运输车辆减速慢行,同时在必要的情况下加盖蓬布。

   

施工人员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倡导文明施工。

   

水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营地

   

1.施工营地、料场等应尽量远离丈八沟,禁止使用有毒有害的施工材料。

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严禁随意倾倒,由郑州市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理,日产日清。

3.施工中的废油、废沥青严禁在路边随意堆放。

   

施工机械

   

施工机械车辆加强养护,避免漏油现象的发生,同时机械车辆检修必须到专业修理站检修。

   

固废处置措施

   

施工营地

   

施工营地应保持整洁,及时清扫,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并与中牟县环卫部门协商,由中牟县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理。

   

施工道路

   

1.施工中清理出来的弃土弃渣应在指定地点临时堆存并及时清运至郑州市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2.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清理杂物,并尽量恢复到占用前的状态。

   

可回收废料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钢筋、废铁料、废钢管等可回收材料应回收处理,减少资源流失。

   

生态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占地植被恢复

   

1.划定施工范围,将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施工范围内,避免施工范围外的土壤遭到破坏。

2.开挖土方及时回填,未能利用的弃土及时清运。

   

施工废水

   

设置临时性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沉淀泥沙清运至郑州市垃圾处理场,工程施工结束后应推平沉淀池。

   

丈八沟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营地

   

1.施工营地远离丈八沟,尽量租用沿线民房,充分依托附近污水处理系统,严禁生活污水外排。

2.施工营地应保持整洁,及时清扫,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并与中牟县环卫部门协商,由中牟县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理。严禁乱抛杂物。

   

施工机械

   

施工机械车辆加强养护,避免漏油现象的发生,同时机械车辆检修必须到专业修理站检修。如若发生漏油现象,须及时将污染土壤剥离外运处理。

   

管理措施

   

加强施工人员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及法律意思,切实保护好丈八沟。

   

社会影响减缓措施

   

1.通过媒体公布施工进度信息,提出建议的绕行方案,协调各部门疏导交通。

2.工程施工前应在合适位置预留出行通道,以便于居民日常出行。

3.工程施工期在居民出行高峰期应停止施工或停止大型机械施工,减少出行居民的安全隐患。

   

表2    工程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


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交通噪声

   

绿化

   

加强该路段两侧绿地的绿化工作,多种植高大乔木。

   

车辆

   

1. 低速行驶,降低汽车行驶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2. 在距离敏感点较近路段禁止鸣笛。

   

路面

   

1.保证路面质量,及时对残破路面进行修补。

2.采用低噪声路面,减少路面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

   

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路面

   

1.定期对路面进行洒水降尘、在干燥易起尘的天气应适当增加洒水频次,减轻行驶车辆带来的扬尘影响。

2.保持路面清洁,减少路面灰尘等产生扬尘影响。

   

行驶车辆

   

1.上路行驶车辆排放尾气必须达标,禁止不达标车辆上路。

2.加强对装载易散失物资车辆的管理,运输这类物品时需加盖蓬布或采取其他封闭防散落措施。

   

其他

   

加强公路两侧绿化带的建设,加强对汽车排放尾气的吸收。

   

水污染治理措施

   

桥梁设计

   

1.在桥两侧设置必要的地表径流收集系统,在必要地点设置集液池,用于收集风险事故中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质。

2.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中有关桥梁养护的相关要求,加强桥梁工程安全检查、监控、确保安全

   

运输车辆

   

装载易散落、易起尘的散货车辆,必须加高蓬布后,才能上路行驶,防止散落材料经雨水冲刷后造成污染。

   

生态恢复和景观绿化措施

   

1.工程施工活动结束后应立即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

2.主体工程基本建成后,应立即开展道路沿线的绿化工作,绿化与景观相结合,按照绿化工程设计进行。

   

四、评价结论

(1)中牟县福林路新建工程项目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施工期的少量水土流失在施工时严格管理,重点做好弃土、弃石、弃渣等可能引起的直接水土流失的防治工作及植被恢复措施后对当地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3)工程施工期产生机械噪声源强为87dB(A)~90dB(A) 之间,机械噪声经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和衰减后,拟建工程沿线的环境敏感点均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昼间限值要求。为了尽可能降低施工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评价建议采取如下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高噪声设备在居民休息时间(中午或夜间22:00~6:00)作业;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维护,降低设备声级;施工部门应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声环境敏感区,并对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范;建立临时围挡。采取以上降噪措施,能够有效的减轻施工噪声影响,由于施工期短暂,施工期结束后,噪声影响也随之结束,施工噪声影响对居民生活的影响也随之结束。

(4)空气污染主要是施工扬尘和运输车辆尾气。通过运输车辆统一调度、场地定期洒水、覆盖防护、加强管理等措施可将施工期产生的空气污染控制在标准范围内。

(5)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应全部清理运走,不得遗留在场地;施工人员的垃圾应设垃圾收集箱,由车辆运输送至市政部门指定的城市建筑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不会造成污染问题。

(6)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在日常生活过程中排放的生活污水,工程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综合利用。

(7)根据噪声预测,经声屏障降噪后,各敏感点噪声预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4a类标准限值要求。

综上所述,“中牟县福林路新建工程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可以显著改善中牟县交通状况,带动区域经济发展。项目建设对当地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噪声影响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均能满足国家相应的排放标准。因此,该项目从环保角度分析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意见范围为:征求公众对程设计、施工和营运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公众范围:受拟建工程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主要事项:①设计、施工和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问题;②公众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公众对拟建工程的态度等。

六、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电子邮件等方式对中牟县广惠街穿越陇海铁路立交桥工程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牟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 秦先生

联系电话:0371-62388696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牟县白沙镇政府东500米路北

八、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13674922518

通讯地址:郑州市经开区第一大街与经北五路交叉口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中牟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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