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5194/2016-00122
  • 中牟县交通运输局
  • 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报公示
  • 2016-12-29
  • 2016-12-29
中牟县福林路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中牟县福林路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一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中牟县福林路新建工程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中牟县福林路新建工程项目位于中牟县刁家乡、黄店镇、姚家镇,项目整体呈东西走向,起于葛家村西北侧中刁公路交叉处,止于S223。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挤塑标准,桥梁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设计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两车道,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路基宽度25m,路面宽度18m,全长7.907公里。全县共设中桥1座,长65m;涵洞5道,设置平面交叉4处。工程总投资为14707.28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牟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 秦先生

联系电话:0371-62388696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牟县白沙镇政府东500米路北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13674922518

通讯地址:郑州市经开区第一大街与经北五路交叉口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环境现状调查、筛选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工作的等级;

(2)正式工作阶段:工程分析、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3)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

(2)预测项目施工、运营期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3)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4)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

(5)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收集公众意见,并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

(6)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范围

项目建设区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及其它有关单位。

2、主要内容

(1)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4)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本次公告为该项目环评工作的第一次公示,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公开环评报告书简本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以下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七、意见征询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主办单位: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商都大道1号 邮编:45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