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各企业:
为切实加强示范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加强系统内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示范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和落实,经召开主任办公会(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组成
组 长: 刘聚宝 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副组长:张尚华 副主任
李援朝 副主任
刘威华 宣传培训科科长
马俊霞 农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孟庆军 产业发展科科长
成 员: 赵 敏 土地规划科副科长
王帅峰 综合科副科长
宋亚辉 市场旅游科副科长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办公室(简称“大气办”),由农业发展中心副主任马俊霞具体牵头,“大气办”具体负责示范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协调、督导、落实和日常工作。
“大气办”组成人员为:
办 公 室主任: 毕刘杰(土地规划科副科长)
办公室副主任:郭晓鹏
办 公 室成员: 常素娟、洪军英、王兴爱
二、工作职责
为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效推进,领导小组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原则,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大气办”切实负起责任,按照上级确定的各项工作细化责任分工,责任到人,相互协作,相互配合,使此项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领导小组在县“大气办”的指导下开展好各项工作,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各级有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围绕当前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环节、重点工作,全力以赴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加强监督,严格考核。领导小组要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大气办”要做好对示范区各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的督导落实,对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进行通报批评,确保防治工作顺利推进。
2016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