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鲜活水产品及生鲜牛羊肉市场经营行为,根据市局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经营环节鲜活水产品及生鲜牛羊肉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经营环节鲜活水产品及生鲜牛羊肉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经营鲜活水产品的集中交易市场、销售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生鲜牛羊肉的集中交易市场、大型商超。
二、检查内容
(一)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以及销售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市场开办者落实市场准入、信息公示、抽样检验等管理责任情况,以及销售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情况。
(二)重点检查鲜活水产品及生鲜牛羊肉质量安全及其在经营环节违规使用违禁药物情况。
1.对鲜活水产品及其运输和销售过程中的养殖用水进行抽样,对其中硝基呋喃类药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药物残留情况进行检验。抽检批次分配方面,集中交易市场占40%,餐饮服务单位占40%,销售企业占20%。
2.对生鲜牛羊肉进行抽样,对其中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非法添加情况进行检验。
三、时间安排
此次鲜活水产品及生鲜牛羊肉专项检查实施时间为2016年11月26日至12月23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以督促落实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管理责任和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为抓手,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加大快检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排查鲜活水产品及生鲜牛羊肉经营质量安全隐患,进一步整治规范鲜活水产品及生鲜牛羊肉市场销售行为以及食品经营者采购和暂养鲜活水产品行为。
(二)加大查处力度。各单位要加大快检力度,以快检发现线索,通过抽样检验对线索进行定性,及时依法进行查处,认真排查问题原因,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局食品流通科。12月22日前将工作总结报至局食品流通科。
联系人:张莹 联系电话:62031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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