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司法局公证处本着“服务为民”的宗旨,积极为老年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及其他不能到场办理公证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
2016年11月,一位姓王的中年妇女来县公证处咨询。经过询问得知,妇女的父亲王某、母亲谢某名下有一处房产,现在想赠与女儿王某所有。当公证员提到需王某的父亲、母亲亲自来办理相关手续时,中年妇女为难了。因为老人年事已高,瘫痪在床,无法亲自来公证处办理公证。对此特殊情况,公证员决定为王某提供“上门服务”。受理此项公证后,公证员王晨、冉建中来到当事人家中,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得知赠与行为确实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后,为当事人办理了相关手续。老人及家人连声道谢,称:“终于了却了老人的一份心愿”。
“上门”办理公证,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既能维护法律的尊严,同时又让人性化的公证服务温暖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