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211688/2016-00173
  • 中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通知,通知公告
  • 2016-11-09
  • 2016-11-10
  • 通知
  • 牟建字〔2016〕274号
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2016—2017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6—2017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2016—2017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以下简称冬防)工作,依据《中牟县2016—2017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中牟县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紧紧围绕建筑工地、道路扬尘“重污染天气应对、防尘、控尘”为工作重点,努力缩小PM10市定目标差距(市定目标为86),夯实责任,坚持严抓严管,坚持督导督查,坚持责任追究,确保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得到改善。

二、工作任务

(一)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

依据《中牟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我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局各级责任部门负责加强督查和监管执法。

(二)防治扬尘污染

1.建筑工地。开展施工工地扬尘专项整治行动,冬防期间抓好施工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对已达标的建筑工地,做好后督察工作,加强日常巡查,严防反弹;对新增未达标的建筑工地,实行“一票停工制”,不达标坚决不得开工;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或应急预案启动时,全县建筑工地要停止一切土石方作业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同时及时进行覆盖,加大洒水降尘力度。

2.道路扬尘。强化道路扬尘治理,细化结冰期和非结冰期冬季道路清扫保洁办法。非结冰期城市道路要进行道路清扫保洁等湿法作业,确保中心城区和重点地区道路清扫频率次;结冰期通过新型吸扫车机扫等作业,对主干道和重点道路进行有效清扫保洁。遇到不利气象条件,进一步加大道路清扫保洁频次。

三、明确职责

(一)已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执法监管

责任单位:安监站

(二)涉及建设系统未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执法监管

责任单位:监察队

(三)我局作为业主单位的市政道路、园林绿化、污水处理、停车场、热力、燃气、市政维修维护等工程扬尘治理措施落实

责任单位:技术科、园林局、公益事业科、集中供热办、市政所等相关业务科室(单位)

(四)城区及园区道路保洁扬尘治理工作

责任单位:环卫大队

四、工作安排

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为期5个月)对全县房屋建筑、城区及园区道路、实施冬季大气污染重点防治工作。

(一)第一阶段(2016年11月1日—11月30日)

召开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冬防落实工作,明确责任,做到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制定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具体方案,明确防治目标。

(二)第二阶段(2016年12月—2017年1月31日)
    1.建筑工地。更新台账,对照扬尘治理“7个100%”标准要求,对建筑工地实行拉网式执法检查,施工单位逐个下达治理任务,逐个签订责任书,明确治理措施,明确治理时限,确保将排查发现的问题工地,逐一整改、逐一验收、逐一销号。整改到位后纳入常态化管理。

2.城区及园区道路。一是加强道路清扫保洁管理,严格落实城区道路“一日两扫、巡回拣拾、全日保洁”的工作制度,依据冬季天气情况合理调整保洁工作时间和工作方式;二是实施机械化湿式清扫保洁,主干道采取机械化高压冲刷式清洗,每日至少3次,次干道每日至少2次;三是垃圾运输车必须采取密闭式运输,严防抛洒;四是推进道路扬尘“以克论净”评价考核办法,城市主干道路面积土不得超过10克/平方米,次干道和城乡结合部路面积土不得超过15克/平方米。

(三)第三阶段(2017年2月1日—2月28日)

1.建筑工地。针对集中整治阶段发现的问题,对辖区内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项目开展复查,整改遗留问题,完善治理措施,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巩固治理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防问题反弹。

2.城区及园区道路。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模式,对已接管的市政道路进行全方位、无缝隙管理。对未接管的市政及园区道路进行不定期的巡查。

(四)第四阶段(2017年3月1日—3月31日)

1.依托郑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综合监管系统,在主要扬尘点及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和扬尘检测仪器,并与市监控中心联网,建设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数字移动执法处理系统,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实施全天候在线监控和监测。

2.继续深入开展城区及园区道路扬尘治理专项行动,重点加大城区及园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力度,巩固严防严控成果。

五、推进措施

(一)依法严管重罚

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扬尘污染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对性质特别恶劣的,上报县政府,由县国土、规划、环保、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对其存在的各项扬尘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实施行政处罚。

(二)加强重点监督

深入分析大气污染综合整治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抓住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突破。并通过采取定期检查、突击检查、重点抽查、交叉检查、专家检查、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确保精细化管理工作的落实。

(三)强化执法监管

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坚持零容忍、全覆盖,严厉打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对拒不整改的坚决停工,整改不到位坚决不允许继续施工;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落实执法责任,对督导缺位、执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为,坚决严肃处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机制,成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对建筑工地、城区及园区道路、建设局作为业主单位的市政道路、园林绿化、污水处理、停车场、热力、燃气、市政维修等城建项目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综合指导和协调。

(二)严格行政问责。切实硬起手腕,克服困难,敢于动真碰硬,及时追究不认真履行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的相关人员,对防治工作不力,慢作为、不作为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全局通报批评。

(三)落实资金保障。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2017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6〕171号)要求,建立“冬防”资金保障机制,为冬防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2016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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