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工作,现将《郑州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免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通知》(郑节墙领办〔2016〕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严格贯彻落实。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