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城区管理责任,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现将《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提升县级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9月28日
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提升县级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委、市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提升县级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郑政办〔2016〕37号)、《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牟县提升县级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牟政文〔2016〕149号)文件精神,落实城区管理责任,营造良好的城市人居环境,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起实施建设局提升中牟县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建成都市型田园城市为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推动中牟城市建设跨越式发展为己任,抢抓机遇,开拓创新,克难攻坚,狠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努力建设秩序优良、特色鲜明、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美丽城市。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提升活动的开展和持续推进,在市政公用设施、环境卫生整治、园林绿化管理和建筑工地监管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城市面貌实现新转变,城市形象实现新提升,城市发展实现新跨越。
到2018年,城市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5.5平方米以上,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6%以上,城区环境卫生保洁覆盖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以上,主干道卫生标准达到“双5”标准,绿地率达到33%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城市主要街道全部达标,其他街道达标率80%以上。道路桥梁设施完好率达到97%。建成区污水管网覆盖率达到95%以上。亮灯率不低于95%;到2018年年底,主干道架空线全部实现入地改造。
三、重点任务
(一)整治环境卫生
1.主要负责城区市政道路的清扫保洁、公厕(中转站)管理及垃圾转运等工作;倡导推行环卫工作公司化运作。
2.加快垃圾收集站、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场等基础设施建设,生活垃圾实现密闭运输,推进城乡垃圾运输一体化。
3.制定清扫保洁精细化标准,推进环卫精细化管理,道路卫生实行全天清扫保洁。转变清扫保洁方式,增配机械化清扫设备,增加道路冲洗保洁频次,遏制道路交通扬尘,逐步提高机械化清扫能力。
4.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健全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落实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保障环卫作业经费。
5.以克论净,深度保洁,提高保洁质量。充实环卫工人队伍,严格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环卫管理工作改善环卫职工待遇的通知》(郑政文〔2013〕205号)配备环卫工人,加大清扫车、冲洗车、吸尘车等机械化车辆的购置力度,提高机械化清扫率。
6. 2016年城区环境卫生保洁覆盖率达到100%;卫生标准达到“五净五无”,快速路、主干道卫生标准达到“双10”标准,2017年达到“双7”标准,2018年达到“双5”标准。
7. 2016年快速路、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其他道路达到60%;2017年达到95%,70%;2018年达到100%,80%。按照清扫保洁面积足额配备环卫保洁车辆,每天进行两次清扫保洁,按照每10万平方米配备1台吸尘车辆,每8万平方米配备1台冲洗车辆,每5万平方米配备1台清扫车辆的标准执行。
8. 公厕数量2016年达到3座/平方公里,一类以上达到10%,二类以上达到30%;2017年达到4座/平方公里,一类以上达到20%,二类以上达到40%;2018年达到5座/平方公里,一类以上达到30%,二类以上达到50%。
9. 中转站2016年达到每2平方公里一座,果皮箱100米/个。
10. 2016年生活垃圾实现密闭运输,推进城乡垃圾收运一体化。垃圾运输车密闭率、垃圾收集车密闭率达到90%,2017年达到95%,2018年达到98%。
11.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2016年达到90%以上,2017年达到95%以上,2018年达到98%以上;环卫职工工资标准按照郑州市城市管理局、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财政局联合发文(郑城管〔2013〕420号)规定的标准执行;2018年底前,完成环卫“互联网+”数字化系统建设。
责任单位:环卫大队
(二)整治市容市貌
加大架空线入地改造力度,随道路工程同步建设地下管道,协调推进架空线入地改造工作,引导强弱电管线等管理单位进行入地处理,2016年主干道架空线入地率达到80%,2017年主干道架空线入地率达到90%,到2018年年底,主干路全部实现入地改造,具备入地条件的其他道路要全部入地不具备入地条件的进行归拢整理,清理废弃杆线;新建城区要全部实现架空线缆入地敷设。
责任单位:市政所
配合单位:技术科、项目管理科
(三)加强施工工地和建筑垃圾管理
1.运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建筑工地监管机制。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规范建筑材料堆放。强化施工扬尘治理,拆迁现场和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施工工地必须设置相关防污降尘设施,硬化施工道路和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保洁设施;待运建筑垃圾应有覆盖设施,防止工地扬尘。
2016年,为基本好转阶段。主要是在确保完成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前提下,全面启用“中牟县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综合监管系统”,推进城区建筑工地安装远程视频监控和PM10现场检测,并接入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综合监管系统。进一步细化措施,完善层级监管体系,实现全县建筑工地扬尘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建筑工地对城市环境的影响得到有效改观,城市整体形象得到提升,城市居民基本满意。
2017年,为根本好转阶段。主要是精细化、深化实施各项扬尘防治措施,“中牟县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综合监管系统”得到全面应用,大部分城区建筑工地安装远程视频监控和PM10现场检测,并接入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综合监管系统。基本杜绝污染城市环境和空气质量事件,城市整体形象全面提升,市民满意。
2018年,城区全部建筑工地安装远程视频监控和PM10现场检测,并接入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综合监管系统,实现良好配合。全面做好全县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精细化工作,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
责任单位:安监站、扬尘办
2.加强建筑垃圾消纳管理,规划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2016年5月—12月为重点治理阶段,加快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进度,确保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
2017年为强力推进阶段,建成1—2处每处不少于100亩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消纳场要能满足本辖区建筑垃圾消纳需求。
2018年为巩固提升阶段,针对前期专项治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基本实现建筑垃圾长效监管机制。
责任单位:环卫大队
(四)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
1.按照道路平坦、排水畅通、桥梁稳固、设施完好的要求,着力解决城市道路和步行道板破损、坑洼不平、窨井病害、道路积水、路灯缺失等问题。定期排查、及时修复破损道路,逐步整治改造老旧步行道。加强道路窨井管理,及时修复破损和缺失井盖,并加装安全防护网。到2018年底道路设施完好率达到97%以上,窨井完好率达到97%以上;城区桥梁检测率达到100%以上。
责任单位:市政所
2.加强排水设施整治。大力推进排水(雨水)防涝设施建设,提高污水、雨水管道建设标准,建立老旧雨污水管道改造和雨污分流工程台账,并加快改造进度。2016年,老旧雨污水管道改造和雨污分流工程完成30%以上,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0%,污泥无害化集中处理率达50%。2017年,建成区污水管网覆盖率达到90%以上。2018年,老旧雨污水管道改造和雨污分流工程全部完成,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6%,污泥无害化集中处理率达66%,建立城市排水管网排水许可证制度,实施排水许可。
责任单位:市政所、公益事业科
配合单位:技术科、项目管理科
3.及时更换和修复破损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亮灯率不低于95%(其中:2016年亮灯率不低于93%;2017年亮灯率不低于94%;2018年亮灯率不低于95%)。
责任单位:路灯所
4.2016年底燃气普及率达65%。2017年底燃气普及率达70%。2018年底燃气普及率达75%。
责任单位:热力办
5.具备供热条件的地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35%以上,结合城区建设、旧城改造、道路新(改、扩)建,推进供热管网建设和改造,不断提高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
责任单位:热力办
(五)加强宜居生态环境建设
1.提高园林绿化建设标准,加大建设力度,强化城市出入口、道路沿线、城市公园、街头游园和沿河景观带的园林绿地建设和管理。结合旧城区改造,加强街头游园和综合性公园建设,使老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5平方米以上。加强城区绿地养护,消除死树枯枝、缺株断垄、黄土裸露等现象。
2016年底前,至少新建(或改造)1个综合性公园;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1.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7.9平方米。
2017年底前,至少建成1个专类公园,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95%以上,新建居住小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2.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8.5平方米。
2018年有条件的公园、绿化广场或较大面积游园要配备健身设施。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老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5平方米以上)。
责任单位:园林局
2.严格按照环保噪音控制标准,在中招考试、高考等特殊时期,明令禁止建筑施工作业,并向社会公告。
责任单位:安监站
(六)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加强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城市管理中的运用,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建设,提高城市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到2016年年底,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实行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高位监督,拓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功能,形成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建立城市管理信息采集主动及时的发现机制、问题解决快速精确到位的处置机制、职责分明和监督有力的综合考评机制,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落实项目和资金,加快建设进度,完善管理制度,成立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保障运行效果。做好与其他公共服务平台的衔接整合工作,做到互联网互通、信息共享,形成统一、便捷、高效的便民信息服务平台,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数字化城市管理办公室
四、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提升我县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和必然要求,是改善城市面貌、增强城市吸引力的基本途径,对促进“四个河南”建设、“四化”同步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落实,研究制定推进提升行动计划的具体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确定工作重点,量化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标准,强化职责分工3,全面实施提升行动计划。
(二)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按照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细化管理措施。实行提升县级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责任制,建立由局分管领导、部门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组成的三级承办网络,局机关各有关科室、二级机构按照职能分工,具体负责有关工作的落实,实行专人负责,形成合力,有力有效地推进本部门工作。
(三)强化监督考核,严肃责任追究
实行以局主要领导督查、责任领导督查、责任单位督查和责任区负责人督查为内容的四级督查责任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反馈督查,确保落实。对问题发现不及时、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责任区反复出现同类问题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