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各社区、各有关部门:
现将《东风路街道办事处2016年秋季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牟县东风路街道办事处
2016年8月30日
东风路街道办事处2016年秋季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街道全面禁烧和秸杆综合利用工作,减少露天焚烧带来的大气环境污染,有效保护城乡生态环境,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秸杆禁烧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79号)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美丽中牟和现代都市农业建设,以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为主体,标本兼治,多措并举,努力全面提高禁烧和秸杆综合利用水平;统筹兼顾,全面推进,严控秸杆、杂草、落叶、垃圾等焚烧造成的大气污染,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建立全面禁烧和秸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实现从治标到治本,从攻坚战到常态化监管的转变。
二、农作物秸秆禁烧区域和禁烧范围
中牟县东风路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均为禁烧区域,包括所有农作物秸秆及根茎、杂草、树叶、垃圾、杂物等全面禁烧。
三、工作目标
辖区内实现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努力消除露天焚烧现象;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途径秸杆综合利用,全面杜绝露天焚烧现象,力争2017年底前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2%以上,秸杆综合利用方式进一步优化,将全面禁烧纳入常态化管理范围;严格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严惩各类露天焚烧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各村、各社区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对辖区全面禁烧和秸杆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做好本辖区内的禁烧工作。同时,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要加大协调、指导、督查力度,形成有利于推进全面禁烧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宣传效果
广泛宣传露天焚烧的危害性和秸杆综合利用的好处,以及有关措施和扶持政策;各村、各社区要利用悬挂横幅、张贴即时贴、刷写固定标语、喇叭广播等宣传手段,利用网络、短信、微信等现代传播途径,努力提高群众对全面禁烧和秸杆综合利用的认识水平和参与意识。同时,街道出动宣传车12辆,对辖区进行巡回广播宣传。通过宣传,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成立督查组织,加大督查力度
为做好今年秋季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东风路办事处成立以农业服务中心、大气办、巡防队、创建办、城建中心和督查办为牵头单位的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督查组,在禁烧期间(9月5日至11月5日)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禁烧期间节假日全体巡查工作人员仍要坚守岗位,确保督查不断岗。设立禁烧举报电话(60863300 、62181622),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及时有效处理各种突发情况。
(四)严格目标管理
各村、各社区建立全面禁烧和秸杆综合利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监管,保证禁烧工作全覆盖、无死角。建立健全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各村、各社区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村支书、主任、组长、包村领导、包村干部、网格长为村直接责任人,各社区支书、网格长为社区直接责任人,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发生露天焚烧(秸秆、树叶、蒜皮、杂草、垃圾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村组或社区,将依法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严管重罚,坚决杜绝秸秆焚烧现象。
民政所协助各村、各社区对辖区内禁烧期间的红白事进行全程监督,并保留所有影像资料。
四、奖惩办法
对年度内没有发现秸秆焚烧现象且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的行政村,根据农业种植面积大小,给于适当的奖励,用于清理秸杆或垃圾等。对发现焚烧农作物秸秆的行政村要加大经济处罚力度, 处罚标准:1、凡是成堆焚烧的,一律按堆认定,每堆罚款1000元;2、农田连片焚烧的,每10堆按1亩计算,每亩罚款10000元;3、堆积条状焚烧的,每10米为1堆,每堆罚款1000元;4、凡在村交界地带发生焚烧,界定有异议的,由交界方均摊焚烧堆数;5、各社区所在地界内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由社区承担责任;6、由因焚烧秸秆而烧死烧伤树木的,不论大小,烧死、烧伤一棵树罚款100元,被省、市、县督查及遥感卫星拍照发现的着火点,每处罚村3万元,并取消年终评选资格。
五、严格工作要求,保证秸秆禁烧工作顺利进行
要严格执行办事处的奖罚规定,各村、各社区要积极行动,要把全面禁烧和秸杆综合利用工作作为农村工作的重点,切实负起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辖区内“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出现焚烧污染”现象。
附件:1.中牟县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2.2016年秋季全面禁烧工作分配表
附件1:
中牟县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指 挥 长:李军强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指挥长:刘彦庆 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蒿永杰 党工委副书记、政协工委主任
白国军 纪工委书记
董二伟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闫 敏 办事处副主任
刘亚娟 办事处副主任
尚海彦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李全震 派出所所长
任文盛 宣传员
屈炳峰 统战员
朱庆松 综治中心副主任
成 员:贾红伟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龚高山 财政所所长
潘国昌 民政所所长
秦秀荣 创建办主任、环卫公司经理
李伟超 城市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汤军强 督查办主任
葛廷霞 企业办主任
葛昌明 社事办副主任、巡防队队长
各行政村、各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办事处农业服务中心,贾红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葛昌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注:1.自9月1日起,各村、各社区支部书记为禁烧第一责任人,每天对辖区进行不间断巡查;包村干部、包村办公室抽调人员、网格长每天对所分包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发现着火点及时掩盖,确保辖区内不冒烟,不冒火。
2.农办、督查办每天不定期对各村、各社区值班人员进行督查,发现一次不到岗的对当天巡查人员罚款50元。
3.农办、巡防队、环卫公司负责对辖区内的8个行政村、4个社区巡查,发现着火点,立即通知所在村主要干部,并掩盖,同时留存照片,把着火点位置报农办,对村、社区、包村干部、包村办公室进行通报批评,并对村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