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系统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以人为本、民生为重”的工作要求,切实帮助困难职工家庭大学新生顺利入学,我局决定在全席通风范围内开展“资助困难大学生—金秋助学”活动,现提出如下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思想引领和行动准则,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四个重在”。积极推动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政策体系,整合内外资源,拓展助学内容,延伸助学链条,创新助学方式,在国家助学政策体系中发挥拾遗补缺作用,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
二、活动时间及资助范围
活动时间:2016年8月份。
资助范围:已经在我局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建立档案的困难职工的子女,2016年6月份高中毕业、经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被专科以上院校正式录取、已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不含研究生、军事类院校军校生、专升本学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在此次救助范围:
1、本人或配偶身患残疾的困难职工子女;
2、因本人或直系亲属大病、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特殊困难的职工子女;
3、生活困难、无力支付学费且加入工会组织的困难职工子女。
三、资助标准及资金来源
(一)资助标准。此次对困难大学生的资助标准1000元。
(二)资金来源。此次活动所需资助资金由局干部职工捐款筹集。(科级干部每人50元,科员每人30元,二级机构各单位统一以单位名义捐款不低于100元,二级机构负责人每人30元。)
四、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捐款时间为2016年8月16日至8月26日,8月30日开始为调查核实,确定资助对象阶段,按照高招录取进度,同步开展入户调查工作,9月中旬发放助学金。
(二)救助程序
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持户口本、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以上证件含原件和复印件),向局工会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同意并公示后,9月份将发放助学金。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局属各单位要指派一名负责人牵头,要有专人专职负责此项活动,使“资助困难大学生—金秋助学”活动在局工会的统筹协调下积极顺利推进。
(二)明确责任,做细工作。各单位要配合严格审查资助条件,切实做好申报、审核、汇总、上报等工作,确保困难家庭大学生得到资助。严禁徇私舞、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加强对此次贫困大学生资助活动的宣传,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爱心助学,在全局倡导形成“济困助学、感恩社会”的良好氛围。
中牟县粮食局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