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5119/2016-00044
  • 中牟县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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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8-10
  • 2016-08-15
  • 通知
  • 牟农财〔2016〕91号
中牟县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中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中牟县农业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中牟县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中 牟 县 财 政 局

牟农财〔2016〕91号

 

中牟县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中牟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2016年中牟县农业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郑州市财政局2016年“三创”“互联网+”都市生态循环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指导意见》(郑农财〔2016〕20号)、《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郑州市财政局农业资源保护与建设项目实施指导意见》(郑农财〔2016〕21号),《中牟县财政局  中牟县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2016年中牟县农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牟财农〔2016〕11号),结合中牟实际,县农委、县财政局研究制定了具体的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组织申报。

附件:2016年中牟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016年8月10日

附 件

2016年中牟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016年中牟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共分为都市生态农业创新综合体项目、“互联网+益农社”建设项目、新品种展示及种子质量鉴定项目、农业结构调整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等4大类项目。

一、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逐级上报,都市生态农业管委会负责中牟国家农业公园内项目申报工作,其余由各乡镇(街道)农办负责本行政区域项目申报组织工作。

1、项目申报单位填写《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各项目实施方案要符合相应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要求),向所在乡镇(街道)农办提出申请。

2、乡镇(街道)农办对上报项目进行初审,并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初审合格后,行文报县农委、县财政局进行审批。

3、县农委和财政局负责对项目进行立项批复及报备工作。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主体须具有法人资格,项目申报时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上报时需提供原件进行审核)。

2、项目申报文件一式五份,《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和项目实施方案一式十份,并报送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 同时附上项目实施地现状图、位置图。

三、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请于2016年8月19日前报中牟县农委、中牟县财政局。

四、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及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都市生态农业创新综合体项目

1、中牟国家农业公园引进生产技术及示范展示、科普展示项目

(1)项目名称

中牟国家农业公园引进生产技术及示范展示、科普展示项目。

(2)建设目标

以农业公园中的企业为依托,通过提升完善配套其原有农业设施,达到适应现代农业生产的需要,引进以色列蔬菜生产新技术、新品种,打造中牟县蔬菜产业先进生产技术、育苗技术和蔬菜名优品种示范展示综合体,使其成为我县“中以”农业技术合作的示范窗口;通过提升改造配套其原有农业设施,引进农业科普元素,建设一个集农业生产展示、农业科普、教育体验、旅游观光为一体的农业文化展示综合体。

(3)建设内容

重点扶持用于提升企业所需的温室设施、育苗设施及配套装备设施、物联网等设施建设,以色列蔬菜生产新技术、新品种引进、示范,农业生产展示、农业科普、教育体验等与综合体相关的建设内容。

(4)申报条件及要求

①申报主体为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

②具有一定的基础设施。

③在国家农业公园范围内实施。

2、蔬菜组培及集约化育苗创新综合体建设项目

(1)项目名称

蔬菜组培及集约化育苗创新综合体建设项目。

(2)建设目标

依托农业部蔬菜集约化育苗建设点,通过完善提升农业部集约化育苗建设示范点组培育苗功能,设立育苗实践众创空间,培训、推广嫁接育苗技术,引进、示范、展示、繁育、推广蔬菜新品种,打造一个集有组培种苗脱毒繁育、有操作实践场所、有种苗示范展示场地、有组培育苗首席专家、有新型嫁接技术支撑的蔬菜集约化育苗创新综合体。
    (3)建设内容
    财政资金重点扶持建设蔬菜集约化育苗创新综合体所需的组培设施设备、集约化育苗设施设备等与综合体相关的建设内容。自筹资金用于财政资金扶持以外与该项目相关的建设内容。
    (4)申报条件及要求

①申报主体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托农业部蔬菜集约化育苗点建设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等农业经济组织。

②项目申报单位要有一定(含新建)规模的育苗基础设施(日光温室、连栋大棚或智能温室)且实施过或正在实施农业部蔬菜集约化育苗点建设项目,基地生产面积不少于500亩,年繁育优质种苗能力不少于500万株。

③申报的建设内容需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乡镇发展总体规划。

(二)“互联网+益农社”建设项目

1、项目名称

中牟县“互联网+益农社”建设项目。

2、建设目标

通过信息服务网点的运行,助推全县实现农产品由“种得好”向“卖得好”转变。加强农业业务部门的公益职能,多渠道培育具有一定规模的电子商务企业,扩大网上产品销售种类和数量,线上线下立体宣传推介,逐步打造中牟县生态农产品品牌。

3、项目建设内容

(1)依据《2015年河南省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按照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宽带、有网页、有持续运营能力的“六有”标准建设互联网+益农社。拟在我县建立一个县级运营中心,六个乡(镇)级区域运营中心站,根据我县需要建设58个相应的标准型站点、专业或者简易型站点。
    (2)重点扶持运营中心、运营中心站及站点内的配套设施建设。

4、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主体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统筹管理整个县域内的农业业务单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有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农业经济组织和经济实体(如龙头企业、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村民委员会、农业技术服务机构及科研机构等)。

(2)申报主体必须有一定的办公条件,具备独立完成中牟县“互联网+益农社”建设项目的能力,不可肢解申报项目建设内容。

(3)同一项目或建设内容不得重复享受财政补贴。

(三)新品种展示及种子质量鉴定项目

1、项目名称

新品种展示及种子质量鉴定项目。

2、建设目标

通过引进已经审定的农作物新品种,开展示范展示或种子质量田间检验与鉴定,观察其适应性、丰产性和抗逆性,每个展示方品种不少于20个,做到有田间记载、有总结。遴选适合本区域种植推广的优良品种,进而加快我县农作物良种推广速度,增加良种覆盖面积。

3、建设内容

引进经审定通过的农作物新品种进行展示,统一育苗、采取田间精细化管理与宣传、设立展示标牌,同时要组织有关人员及专家进行田间现场考察、现场观摩,进行调查总结。

4、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申报主体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经营主体或事业单位。

(2)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基础条件(地力中等以上、具有灌排设施和相应的基础设施)和相应的技术力量。

(3)引进的新品种必须是已通过审定的品种。

(四)农业结构调整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1、项目名称

农业结构调整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2、建设目标

通过项目建设,完善项目区基础设施生产条件,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特色、生态农业,起到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周边镇、村群众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3、建设内容

生产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

4、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主体为必须是注册运营2年以上、产权明晰、管理规范、经营状况和法人代表信誉良好的市级以上(含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两委班子团结、凝聚力强的行政村村民委员会。

(2)所选产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具有特色、投入产出率高、市场前景好,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3)项目建设所需用地集中连片已落实,且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乡镇发展规划。

五、项目管理

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上级切块分配到我县项目资金的立项审批、实施方案批复及报备工作。各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建设任务的具体落实。项目实施期限自上级下达我县资金之日起不得超过1年。项目验收按照《郑州市市级农业项目验收管理办法》(郑农财〔2016〕19号)执行。

六、绩效评价

项目单位要注重项目绩效,对项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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