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机关各科室、各二级机构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牟县纪委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牟纪〔2016〕80号,进一步落实党员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禁党员及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组织,强化责任。按照 《中共中牟县纪委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局党委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为组长,纪检书记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由局监察室具体负责,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执行制度。要求全局党员干部要带头简办红白事,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婚丧习俗。
二、加大宣传,营造气氛。结合干部下基层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走访群众,广泛宣传节俭操办婚丧嫁娶,大力倡导文明廉洁办事的新风尚。同时通过单位党务、政务、财务公开栏、信息平台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完善制度,加大监督。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领导干部操办红白事宜5日前按要求及时填报《中牟县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备案表》,并拟定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等信息,承诺遵守相关纪律和接受监督。同时,局纪委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强责任追究力度。全局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规定,对不按规定进行申报备案的,责令其说明原因,并视情节责成本人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或一定范围内作出检查。对拒不报告、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借机敛财,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今后,我局将严格加强对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管理,加强引导和监督,确保婚丧喜庆事宜科学文明、规范有序进行。
中牟县粮食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