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各社区、各有关部门:
现将《东风路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5月20日
东风路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保护城乡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中牟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农作物秸秆禁烧区域和禁烧范围
中牟县东风路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均为禁烧区域,包括小麦、玉米、油料、棉花和其它杂粮等农作物秸秆及根茎、杂草、树叶、垃圾、杂物等全面禁烧。
二、工作目标
辖区内实现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真正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出现焚烧污染”现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的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行政村、各社区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主要农时季节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领导,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做好村组干部的值班制度,并把此项工作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宣传效果
各行政村、各社区要利用悬挂横幅等形式,营造禁烧氛围,利用高音喇叭每天早、中、晚三次宣传禁烧内容,利用板报宣传上级有关禁烧规定,同时,街道出动宣传车一辆,对辖区各村进行巡回广播宣传。通过宣传,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成立督查组织,加大督查力度
为做好今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东风路办事处决定成立以农业服务中心、大气办、巡防队、创建办、城建中心和督查办为牵头单位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督查组,在三夏、三秋等主要农时季节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禁烧期间节假日全体巡查工作人员仍要坚守岗位,确保督查不断岗。设立禁烧举报电话(60863300 、62181622),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及时有效处理各种突发情况。
(四)严格目标管理
各行政村、各社区建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监管,建立健全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各村、各社区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行政村支书、主任、组长、包村领导、包村干部、网格长为村直接责任人,各社区支书、网格长为社区直接责任人,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发生秸秆焚烧(秸秆、树叶、蒜皮、杂草、垃圾等)的村组或社区,视其情节,追究第一责任人的经济、行政、法律责任,做到严管重罚,坚决杜绝秸秆焚烧现象。
四、奖惩办法
对年度内没有发现秸秆焚烧现象且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的行政村,根据农业种植面积大小,给于适当的奖励,用于清理秸杆或垃圾等。对发现焚烧农作物秸秆的行政村要加大经济处罚力度, 处罚标准:1、凡是成堆焚烧的,一律按堆认定,每堆罚款1000元;2、农田连片焚烧的,每10堆按1亩计算,每亩罚款10000元;3、堆积条状焚烧的,每10米为1堆,每堆罚款1000元;4、凡在村交界地带发生焚烧,界定有异议的,由交界方均摊焚烧堆数;5、各社区所在地界内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由社区承担责任;6、由因焚烧秸秆而烧死烧伤树木的,不论大小,烧死、烧伤一棵树罚款100元,被省、市、县督查及遥感卫星拍照发现的着火点,每处罚村3万元,并取消年终评选资格。
五、严格工作要求,保证秸秆禁烧工作顺利进行
要严格执行办事处的奖罚规定,各行政村、各社区要积极行动,要把农作物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作为三夏、三秋等主要农时季节农村工作的重点,切实负起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辖区内“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出现焚烧污染”现象。
附件:1.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附件1
中牟县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指 挥 长:李军强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指挥长:刘彦庆 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蒿永杰 党工委副书记、政协工委主任
白国军 纪工委书记
董二伟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闫 敏 办事处副主任
刘亚娟 办事处副主任
尚海彦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李全震 派出所所长
任文盛 宣传员
屈炳峰 统战员
朱庆松 综治中心副主任
成 员:贾红伟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龚高山 财政所所长
秦秀荣 创建办主任、环卫公司经理
李伟超 城市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汤军强 督查办主任
葛廷霞 企业办主任
葛昌明 社事办副主任、巡防队队长
各行政村、各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办事处农业服务中心,贾红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葛昌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