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系统各单位:
汛期安危,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中牟县防汛指挥部的要求,结合粮食系统工作实际,现将做好防汛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现调整中牟县粮食系统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岳志强 粮食局局长、党组书记
副 组 长: 宋 飞 粮食局副书记、副局长
刘浩亮 粮食局副书记、副局长
李金斗 粮食局纪检组长
李国强 粮食局副局长
成 员:郭铁锁 粮食局办公室主任
陈金萍 粮食局人事科科长
王福兰 粮食局财务科科长
张红伟 粮食局业务科科长
石文才 粮食局审计科科长
王小萍 监督检查统计中心副主任
粮食系统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粮食局办公室,郭铁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粮食系统各单位也要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好防汛工作。
二、组建县城区抗洪抢险队(10人),成员名单如下
队 长:岳志强
副队长:李国强
成 员:郭铁锁 张红伟 石文才 邢长岭 冯存伟
李少华 柴贵森 闻亚辉
三、组建黄河防汛队伍,确保责任段和责任部位安全度汛
今年县防汛指挥部分配给粮食局的黄河防守责任段是44+000--45+000;分配给粮食局、发改委、供销社、工商质监局、财政局等单位的黄河防守责任部位是赵口险工40+363至44+820险工段。主要任务是密切观察根石走失、坦石坍塌、漏洞、护坡裂缝、渗水等情况,及时上报和排除险情。
为切实做好粮食系统防汛责任段和责任部位的防汛工作,根据县防汛指挥部要求,县粮食局组建防汛队伍。根据汛情严重程度,上堤防汛分为两个梯队,成员名单如下:
黄河防汛总指挥:岳志强
第一防汛梯队(30人)
队 长: 宋 飞
副队长: 李金斗
成 员:
局 机 关:4人
城关粮所:1人
韩寺粮所:2人
官渡粮所:1人
狼城岗所:1人
东漳粮所:2人
大孟粮所:1人
万滩粮所:1人
刘集粮所:1人
白沙粮所:1人
郑庵粮所:1人
芦医庙所:1人
谢庄粮所:1人
张庄粮所:1人
八岗粮所:2人
黄店粮所:2人
三官庙所:2人
冯堂粮所:1人
刁家粮所:1人
姚家粮所:1人
第二防汛梯队(40人)
队 长:刘浩亮
副队长:李国强
成 员:
局 机 关:10人
城关粮所:1人
韩寺粮所:2人
官渡粮所:1人
狼城岗所(含奶牛场):2人
东漳粮所:2人
大孟粮所:2人
万滩粮所:2人
刘集粮所:2人
白沙粮所:1人
郑庵粮所:2人
芦医庙所:1人
谢庄粮所:1人
张庄粮所:1人
八岗粮所:2人
黄店粮所:1人
三官庙所:1人
冯堂粮所:1人
刁家粮所:1人
姚家粮所:1人
储备公司:1人
对黄河防汛队员,县粮食局将根据黄河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及时组织培训或组织参加县政府的统一培训。
黄河防汛队员上堤防汛时,各单位要为本单位的队员配备雨衣、雨鞋、手灯、蚊帐、睡席、被单等用品。
四、备齐防汛物资,随时听候调用
(一)县防汛指挥部确定,县粮食局在黄河防汛工作中的职责是负责责任段和责任部位的险情观察及抢险工作;负责所辖储粮仓库安全度汛;负责提供抗洪抢险所需的麻袋、车辆等物资。
(二)县防汛指挥部分配给粮食系统的防汛物资供应任务是:
黄河防汛麻袋30000条;内河防汛麻袋5000条、架子车或机动三轮车200辆。
粮食局研究决定,防汛物资储备任务分配如下:
单 位 麻 袋(条) 架子车或机动三轮车(辆)
金盛公司 20000
大孟粮所 5000
刘集粮所 5000
东漳粮所 5000
金盛公司 30
仓砦粮所 30
狼城岗粮所 40
东漳粮所 20
大孟粮所 30
万滩粮所 20
刘集粮所 20
韩寺粮所 10
各单位分配的防汛储备麻袋,必须完好无损、分捆扎牢、码垛整齐、贴上标签;分配的储备架子车或机动三轮车,要保持性能良好,防汛物资要委派专人保管。保管人员须做到随叫随到。
各单位防汛储备物资统计表要详细填写,务必于6月25日前报送局办公室。
汛情来临时,各单位负责提供的麻袋、车辆和有关人员必须随时听从县粮局的调遣,时刻准备奔赴抗洪抢险第一线。
(三)各单位都要配备一定数量的铁锨、编织袋等物品,在大门两侧存放一定数量的沙土,以防内河外溢或暴雨积水涌灌本单位。
(四)沿黄乡镇粮管所或地势低洼的其他粮管所,在汛期来临时,还要配备柴油机、水泵等设备。同时充分做好随时转移库存粮食的准备。
五、严格值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
各单位在汛期期间必须做到职工轮流值班、领导带班,24小时不离岗,确保联络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密切关注各方面信息和本单位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六、严肃防汛纪律,实行责任追究
防汛抗洪,责任重大,各单位必须严肃防汛防洪纪律。县粮局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防汛抗洪职责、出色完成防汛抗洪任务,在抗洪抢险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拒不执行防汛命令、不认真履行防汛职责、玩忽职守者,视其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构成犯罪者,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防汛物资储备统计表
中牟县粮食局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