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顺利实施,有效促进生猪产业科学化、标准化、生态化发展,增强产业活力,积极发挥政策效应。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5年生猪调出大县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豫财贸〔2015〕32号),结合我县实际,经财政局、畜牧局工作人员实地验收并经专家评审后,拟定对8家养殖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中牟县刁家乡书峰标准化养猪场
中牟县官渡镇新普新养殖场
中牟县万滩镇毛庄标准化养殖场
中牟县万滩镇新丰综合养殖场
郑州黄河草业畜牧有限公司
郑州新旺农牧有限公司
中牟县新普源养殖场
中牟县兴业良种繁育场
特此公示。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