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中牟县2015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牟国土资文〔2016〕85号)收悉。该批次2016年3月8日经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土〔2016〕170号文件批准,用途为商业、工业用地。经研究,同意你局对东风路街道尚庄村、六里岗村,广惠街街道徐庄村、朱博士村,郑庵镇刘巧村28.9152公顷集体土地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接到批复后,你局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征地补偿方案,确保被征地群众的生产和生活。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