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211688/2016-00014
  • 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
  • 综合,政务,通知,通知公告
  • 2016-03-18
  • 2016-03-28
  • 通知
  • 牟建字〔2016〕89号
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中牟县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工作安排,近期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专项行动。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单位,请按照要求认真遵照执行,抓好工作落实。

 

2016年3月18日

 

中牟县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中牟县建筑市场秩序,有效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建市〔2014〕130号)的部署要求,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两年治理行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工程建设七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进一步发挥工程监理作用,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快速发展,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促使全县建筑业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检查范围

中牟县区域内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

三、检查内容

(一)行业监管方面检查内容

1.准确认定各类违法行为。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14〕545号)、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认真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豫建建〔2014〕112号)和《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通知》(郑建文﹝2014﹞39号)规定和要求,准确认定和查处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2.开展全面检查。对检查对象要建立在建项目台帐,每半年对辖区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承发包情况组织一次全面检查,突出保障性房屋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有无违法发包行为,施工企业有无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转让、出借资质行为,施工企业或个人有无挂靠行为。

3.严惩重罚各类违法行为。依据法律法规对认定有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行政处罚外,还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采取限期不准参加招投标、重新核定企业资质、不得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等相应的行政管理措施。

(二)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方面检查内容

定期负责组织中牟县区域内在建项目的建设、施工单位进行自查自纠,每半年组织一次本地区工程项目的全面排查,其中对商业住宅房、保障房等重大公共建筑工程要重点关注。同时,重点检查如下事项:

1.查资质。查看总包企业和分包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检查企业是否符合资质等级条件,总包企业的分包行为是否在总承包合同中进行,使用的分包单位是否征得建设单位的认可。

2.查分包合同。主要检查分包范围是否涉及主体结构,采用的劳务分包方式是否为包工包料,承包价款与分包价款比例是否合理,分包方式与分包价款是否相符,分包企业是否将分包的工程再整体分包等。

3.查人员。检查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持证上岗和在岗情况,核对会议签到和相关内业资料签字情况,检查企业是否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人员。检查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社保、劳动合同等材料,核定项目经理、工长、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定额员等是否为该企业的自有职工。

4.查材料供应。检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的建筑材料是否由承包方自行采购,是否有购销合同,承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材料的收发凭证是否完整,施工现场材料管理账目是否与实际相符。

5.查设备。检查施工现场大型机具的所有权、使用权是否属于承包企业,包括租赁的大型机具承租方是否为承包企业。

6.查安全资料。检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资料,工程项目监管、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制度实施情况,机械设备、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资料等。

7.查管理资料。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有承包企业自行完成的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完整的施工日志、安全交底、技术交底,是否有质量员对已完成部分完整的质量评定资料,是否有安全员记录的完整的安全检查资料等。

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附表表格。

四、时间安排

2016年3月21日至4月12日。共分两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21日至4月1日)

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依据方案要求,对照检查内容和具体要求,认真开展所在辖区在建工程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隐患,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对存在问题的工程进行督促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二)集中督查检查阶段(4月2日至4月12日)

2016年4月4日前,组织开展集中督查检查,同时结合检查整改情况,集中组织意见反馈和全面讲评,并予以通报。

五、检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及资料核查

听取并查看各在建工程管理情况及自查自纠整改情况,同时查看有关文件资料和抽查项目工程资料,掌握了解全县区域内在建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二)现场查看工程

1.根据中牟县区域内在建工程汇总表,随机抽查2—3项在建工程。

2.所查项目砖混结构形象进度应在2层(含2层)以上,框架结构应在3层(含3层)以上。

3.对每项工程原则上同时检查建筑市场行为、勘察设计、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等各方面情况。

(三)反馈检查结果

1.结合集中综合执法检查,现场面对面进行政策宣讲和指导帮促。

2.根据综合执法检查情况,对中牟县内在建工程管理情况进行集中讲评。

3.对存在违法违规的工程进行查处,并安排对口整改督查。

4.结合督查整改情况,在全县建设行业内进行通报。同时,依据检查情况及时发布检查通报,对管理规范、依法依规的企业进行通报表扬,对管理混乱、违法违规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并分别纳入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诚信档案,建立通报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

5.举报投诉电话及工作联系方式:0371-62192123,电子邮箱:zmxjsjgck@163.com。

 

主办单位: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商都大道1号 邮编:45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