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中原油田—开封—薛店输气管道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牟国土资文〔2016〕6号)收悉。该批次于2015年10月29日经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土〔2015〕1074号文件批准,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经研究,同意你局对位于姚家镇校庄村、郑庵镇潘店寨村集体土地0.1856公顷集体土地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你局接到批复后,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征地补偿方案,确保被征地群众的生产和生活。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