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中牟县2015年度第五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牟国土资文〔2016〕3号)收悉。2015年11月26日经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土[2015]1140号文件批准,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住宅、商业用地。经研究,同意你局对位于雁鸣湖镇东漳村、闫寨村、司口村,官渡镇前黑砦村,东风路街道六里岗村、小潘庄村,姚家镇春岗村、罗宋村集体土地33.3939公顷,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接到批复后,你局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征地补偿方案,确保被征地群众的生产和生活。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