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中牟县2015年度第三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牟国土资文〔2016〕2号)收悉。2015年12月2日经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土[2015]1164号文件批准,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与用地。经研究,同意你局对位于大孟镇大孟村、大庙李村、王林庄村;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小潘庄村集体土地31.8636公顷,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你局接到批复后,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征地补偿方案,确保被征地群众的生产和生活。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