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检测机构,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检测机构及预拌混凝土企业动态巡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迎检工作。
2015年5月6日
关于开展2015年检测机构及预拌混凝土企业动态巡查的通知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4月29日)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各县(市)、区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其市场行为,经研究,决定对各县(市)、区辖区内的检测机构和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进行动态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两年工程质量行动》、《打击违法分包、转包、挂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范等。
二、检查时间
2015年5月5日至5月15日。
三、检查范围
各县(市)、区辖区内持有资质证书的检测机构和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
四、检查内容
(一)检测机构
1.是否存在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行为;
2.是否存在转包检测业务的行为;
3.是否存在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行为;
4.是否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
5.是否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的行为。
(二)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
1.企业现有人员、设备等条件满足资质标准的情况;
2.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执行情况;
3.混凝土专项试验室运行情况;
4.生产环节质量控制情况;
5.混凝土交货检验把关情况;
6.是否存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的行为;
7.是否存在伪造、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行为;
8.扬尘治理。
五、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建设局应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本辖区内的检查工作,市建委检查组巡查时间另行通知。
2.各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应高度重视,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加强自身管理,不断规范市场行为。
3.检查组在检查中要严格标准,客观公正开展巡查工作,确保检查质量和效果。检查情况将及时进行通报,在郑州建设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并作为相关企业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4.检查组各成员应扎实工作、廉洁自律,严禁一切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