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各相关单位:
近年来,我县预拌混凝土行业发展较快,年产量持续增长,在保证工程质量、减少城市噪音和粉尘污染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部分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保障体系不健全、关键岗位人员缺乏必要的培训等问题,导致部分预拌混凝土质量不稳定,对建设工程质量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促进预拌混凝土行业健康发展,提升预拌混凝土质量、完善资质要求,实现节能减排、环保改造目标,决定在全县开展预拌混凝土企业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1、《河南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暂行规定》(豫建建〔2013〕22号文);
2、《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建建〔2014〕84号文);
3、《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
4、《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
二、检查内容
1、原材料抽样、采购、检验、使用、管理情况;
2、预拌混凝土交货检验情况;
3、企业质量控制体系运转情况;
4、企业环保改造情况;
5、企业资质及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持证情况。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中牟县预拌混凝土企业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安玮华 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都秀梅 中牟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党支部书记、站长
成 员:王淑英 边合顺 雍瑞娟 周松伟 张庚超
刘志斌 潘 磊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牟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王淑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资料汇总及信息上报。电话:62186145。
四、检查时间
2015年4月20日至2015年4月30日
五、检查要求
1、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规范自身管理,务求实效,促进预拌混凝土质量水平明显提高;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企业要认真记录,制定相应措施,限期整改到位,整改结果将与企业资质动态考核挂钩;
3、检查组专项检查活动期间,要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廉洁自律。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