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中牟县2014年度第四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牟国土资文〔2015〕199号)收悉。该批次于2015年5月15日经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土〔2015〕762号文件批准,用途为住宅。经研究,同意你局对位于刘集镇贺兵马村、水牛段村、徐庄村集体土地40.9025公顷集体土地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你局接到批复后,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征地补偿方案,确保被征地群众的生产和生活。 此复。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