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定乡镇干部队伍,加强和改进乡镇工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县实际,中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牟县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牟人社〔2015〕62号)。我单位有关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工作,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
为确保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工作的顺利实施,我科室同志认真学习研究政策,严格按标准执行政策,做好思想工作,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目前,我单位乡镇工作补贴工作正在顺利实施。
人 事 科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