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5047/2015-00400
  • 中牟县国土资源局
  • 土地规划
  • 2015-02-27
  • 2015-02-28
中牟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对中牟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用地的初步审查意见

中牟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对中牟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用地的初步审查意见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2号)的规定,我局对中牟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的有关用地预审资料进行了初步审查,形成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不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文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文本)》中,属于公共设施用地,符合国家用地政策。

二、该建设项目拟占用中牟县城关镇、郑庵镇、六里岗集体土地共计5.5222公顷,其中农用地5.522公顷(耕地5.3869公顷)。经审查,该项目耕地已于2013年度第九批增减挂钩组卷报批,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于2013年11月27日下达了批复,批复文号豫国资函〔2013〕1300号。剩余的0.0002公顷为建设用地,符合中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根据豫政【2013】11号文件的要求,该项目建设用地单位已按照相关费用标准将征地补偿费等有关费用列入工程投资预算。

四、项目建设用地单位要做好征地补偿安置的前期工作,切实维护被占地群众的利益,项目开工前要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手续。

综上所述,同意该建设项目用地上报预审。

                               

 

 

 

                                  二0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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