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65695X/2026-00319
  • 中牟县自然资源局
  • 公告,区片价调整
  • 2026-06-05
  • 2026-06-05
中牟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召开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牟自然资听公〔2026〕1号

 

为健全征地补偿保障机制,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3〕28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技术方案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6〕13号)等规定,我局对中牟县(不含托管区)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了调整,并初步形成了中牟县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现依法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中牟县(不含托管区)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初步成果

二、听证时间

2026年7月6日上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听证地点

中牟县自然资源局东三楼大会议室

四、听证报名申请须知

(一)申请条件

凡我县行政区域内(不含托管区)涉及征地补偿利益的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

(二)申请方式

采取书面申请:申请人需填写《听证会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截止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1日止。

提交地址:中牟县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监督科215房间(中牟县商都大道东368号)。

(三)听证代表确定

听证会代表名额由我局听证机构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人员。

报名结束后,听证机构向确定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发送听证通知书。

五、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代表资格经确认后,应当按时亲自参加听证,参会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客观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三)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听证发言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四)未经许可擅自中途退场或无故缺席听证会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玲芳  联系电话:0371-62160823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申请表

 

 

 

中牟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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