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关于开展工程项目领域招标投标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要求,中牟新区强化统筹联动、严肃执纪问责,全面压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推动形成新区党工委新区管委会牵头抓总、主责部门具体落实、纪委监委监督推动、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全区上下贯通联动的工作格局,围绕整治项目、整治重点,强化工作举措,落实各方责任,专项治理取得以下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由13个职能部门和各乡镇组成工作专班,纪委监委联合公安局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严厉打击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腐败和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整治重点、工作举措、责任单位和实施步骤,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是扎实开展自查抽查工作。通过印发工作提示、通报、监督检查等形式,查找2020年以来工程项目领域招投标方面存在的问题。截至目前,全区共自查项目985个,自查问题28个;抽查项目417个,抽查问题27个;自查抽查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三是健全完善机制。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针对招标投标监管等领域短板,各部门健全完善招标投标领域制度机制5项。其中,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印发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督管理公实施细则的通知》(牟发改〔2025〕4号),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监管范围、监管环节等监管责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中牟县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制度(试行)》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标投标工作登记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农业农村局印发《中牟县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办法》、城市管理局印发《招标投标领域行业监督管理制度》,通过制定完善制度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招投标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下一步,将持续督促各行政监管部门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规定,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处置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优化全区招标投标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