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水利局深入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狠抓落实,聚焦“四力”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
一是增强魄力,真正做到“力量强”。县水利局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定期组织水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逐步增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工作魄力,使得水行政执法人员成为水利行业强监管的主要力量。今年以来,已开展30次培训活动。
二是增添动力,真正做到“形象优”。加强与企业的沟通指导,主动了解企业的实际困难和需求,及时解答企业在法律法规执行中的疑问。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企业提供合规指导,帮助企业识别和防范潜在的法律风险。
三是提升能力,真正做到“执法准”。对涉水涉砂重要河道、重点河段及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教育,树立群众的水法律意识、增强水法制观念。同时,灵活执法,审慎处罚,在发现企业违法行为时,首先要查明事实,分析原因,对于非故意违法或者初次违法且情节轻微的企业,可以采取警告、责令改正等较轻的处罚方式,对于故意违法或者多次违法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确保执法公平公正、处罚合理合法。
四是聚集合力,真正做到“联得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横向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共同打击水事违法行为;同时依托河湖长制,更好维护水事秩序。
自今年以来,中牟县水利局共出动人次136人次,开展河道巡查、水行政执法等巡查28次,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河道非法采砂等违法事件10起,封井7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