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审计局聚焦主责主业,采取多项举措,以不断加强审计监督针对性、不断扩大审计监督覆盖面、不断提升审计监督质效为目标,聚焦“四个强化”,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强化法规指引,立足为领导干部精准“画像”。紧扣中央、两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从规定中抓重点、找方法、厘思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全面指导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二是强化审前调查,严把审计质量关。审计项目实施前,审计组扎实做好经济责任审前调查,收集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行业涉及的法律、法规、行业准则、相关的国家政策制度,并对该单位所涉及的有关部门及下级单位进行延伸走访,从中寻找、发现有价值的线索;收集该单位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审计意见、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深查细析,编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审计实施方案,为找准经济责任审计切入点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三是强化数据审计,提升审计工作质效。构筑“向大数据要效率,向信息化要资源”的理念,大力推进数据审计与传统审计融合互促,在审计项目实施前,审计人员从被审单位采集各类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从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审计业务和数据系统应用两个层面联动协作、共向发力,多维度、深层次挖掘线索,充分发挥数据分析对经济责任审计的指引和导航作用,有效提升经济责任审计针对性和准确性。
四是强化部门联动,凝聚济责任审计融合力。持续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平台作用,加强成员单位工作贯通协同,着力提高联动监督效能,立足于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凝聚济责任审计融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