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至23日县卫健委对县域内个体诊所、医疗美容诊所、口腔门诊部等共15家医疗机构,关于机构资质、执业人员资质、医疗文书书写、传染病报告、消毒隔离管理、医疗废物处置等方面开展专项督查。针对部分诊所存在日志填写不完整、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等问题,已责令改正,拟立案处罚。检查国抽双随机中旭医院1家,检查中未发现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