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刁家乡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规范经营行为,确保公众用药用械安全。刁家乡市场监管所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培训学习。
对《药品管理法》进行了详细讲解,要求:一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药品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药械安全管理水平;二要严格遵规守法。切实规范日常经营行为,提高质量安全意识,把好药械购、销、存、运等环节质量安全关;三要坚决禁止执业药师“兼职、挂证”、超范围经营、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同时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对药品器械严把进货关,索证索票齐全验证,做好销售登记。要求各单位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18年第4号)(下称《公告》)。《公告》指出,重点查处医药、教育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净化市场环境。重点领域:药品(医疗器械)购销、教育、公用企事业单位等涉及面广、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重点行为: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等,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的行为,加大对医药领域的管理。
同时告诫医疗经营单位严格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依法诚信经营、规范运营,构建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通过此次学习,该所将进一步加大对特殊药品监督检查力度,继续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更有力地规范特殊管理药品的经营行为,防止特殊管理药品的流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