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全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行规范引导,进一步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2022年3月21日,在民政局会议室召开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民政领导班子会议。
会议以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为主,详细介绍了《条例》概况和重要意义、主要内容、立法特色,进行了系统、深入的阐述。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有助于全局民政干部进一步提升法律法规意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来处理民政事务的能力。张照强同志强调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第一,有助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行政机关能否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体现着依法行政的水平,关系到能否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条例》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为重要抓手,既对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起到“以点带面”的杠杆和牵引作用,又通过科学程序制度规范政府决策活动,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这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高效诚信的法治政府有着不可替代的现实意义。第二,有助于更好地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重大行政决策往往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第三,有助于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行政决策是行政权力运行的起点,也是规范行政权力的重点。所以,这次《条例》的出台,对于我们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特别是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