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安委办〔2021〕122号
中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全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防范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全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强化企业“红线”意识,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现就做好岁末年初全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各地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紧紧围绕今冬明春特别是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稳定,聚焦重点行业、重点时段开展集中整治,以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建立健全完善“双重预防体系”为重点,以问题为导向,强化责任落实,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全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工作
(一)聚焦重点行业领域
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针对冬春季节特点,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实施严管严查,持续保持安全生产严查重罚高压态势。
1.对有限空间作业、钢铁煤气、粉尘防爆、涉氨制冷等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针对煤气柜、除尘系统、液氨罐区等重点设备、区域,煤气、焊接与热切割、制冷与空调等危险作业活动,开停机、检维修、外委施工等关键环节、领域进行严密监督管控,加大检查频次,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措施。要强化执法处罚,对照《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重大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情节严重的或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依规采取停产整顿、吊销证照、关闭取缔等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2.对食品、酒、饮料制造等重点行业要加大监管力度。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业结构和冬春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加大对食品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的监管检查力度,加大对处于生产旺季赶工期、停产检维修、复产试运行的企业的监督管理,必要时可采取派驻工作组、聘请专家等方式协助重点企业做好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甄别这些行业企业的属性和风险,避免出现监管盲区,要配合危险化学品监管部门做好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冠名“生物”、“科技”等类的企业,核查其经营范围是否含化工生产,实际生产经营活动是否与证照一致,是否违规建设化工装置等,要特别注意违法租赁厂房或设备代生产以转移安全风险的行为。
(二)聚焦重点时段整治
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针对春节前后企业开停机、人员停复工和设备检维修频次相对增多的情况,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动火、煤气、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制度。节日期间停产、停工企业要提前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安排足够力量,加强巡逻值守、安全防范和应急响应。涉及金属冶炼、液氨制冷、粉尘涉爆的企业停产、复产前要向属地监管部门报告,复产前必须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岁末年初全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这个特殊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把开展好岁末年初全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迅速传达到企业,层层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二)严格执法检查。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聚焦整治重点,将安全风险等级较高、发生过亡人事故、存在重大隐患、联合惩戒对象等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要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切实加大依法处罚力度,强化执法震慑效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当场向企业负责人反馈且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对检查企业过程中同一问题反复出现的、之前检查发现问题仍未彻底整改的要加大处罚力度。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做好此次岁末年初全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调度、督促落实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反映行动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每月25日前结合每月上报的工贸行业隐患排查台账向县安委办报告本月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映主要做法、工作进展和发现的突出问题;2022年3月15日前上报此次岁末年初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的工作总结。
联系人:仓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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