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树立社区服刑人员在刑意识,敲响警钟,防止重新违法犯罪,1月8日上午,万滩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新入矫人员进行集中学习。
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组织新入矫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以此督促社区矫正人员要遵守日常管理规定,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服刑意识,为有效预防托管、漏管及再次犯罪的发生。接着对社区矫正人员提出要求:1、服从司法所的监督管理,按时主动汇报个人生活情况和思想心理变化;2、必须遵守请销假制度,一天三次人脸识别,按时到所报到,参加教育学习、义务劳动等;3、对不服从司法所管理的相关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处罚。
最后新入矫人员刘某发自内心的话语:“我犯法判了缓刑,可以在社区服刑不用到监狱坐牢了,入矫教育给了我教育和警示作用,收获很大。我今后一定积极配合并遵守司法所的各项管理规定,争取顺利度过矫正期,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