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组织实施“散乱污”企业的动态清零。对“散乱污”企业开展常态化、拉网式、不间断排查,实施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对已经核实的“散乱污”企业,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依法分类处置。
二是大力推进散煤散烧改造工作。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持续加大“双替代”改造力度,落实好“双替代”补贴政策,消除群众燃煤做饭的习惯和方式。
三是全面开展散尘污染治理。对主干道两侧实行无垃圾、无杂物,做到路肩净、边坡净,同时每天出动洒水车在辖区进行路面降尘。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控,监督企业的降尘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