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211581/2018-00667
  • 中牟县环境保护局
  • 工作信息
  • 2018-11-18
  • 2018-11-18
中牟县环保局召开重污染天气企业应急减排工作部署暨培训会

为切实做好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管理,强化部门责任,加强属地监管值守力度,确保各项管控工作有序开展。按照《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牟县重污染天气预案(2018年修订)的通知》(牟政文〔2018〕228号)文件要求,11月18日16时,中牟县环保局召开重污染天气企业应急减排工作部署暨培训会。会议传达了郑州市重污染天气管控会议精神,就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一厂一策模板及应急方案建设、三员驻厂及应急响应公示牌制作等各项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兰伟、副书记董红斌、副局长张彦波、总工程师王景枝及监察大队全体人员,14个乡镇、街道分管副职,汽车园区管委会分管副职,全县81家工业企业、74家汽修店、11家搅拌站负责人参加会议。

最后,兰伟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目前,已经到重污染天气多发频发时期,各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县直委局要充分发挥行业监管作用,指导企业措施落实情况,乡镇(街道)加强属地值守工作,开展昼巡夜查,确保企业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加大应对力度。各相关单位要根据重污染天气管控指令,在规定时限内将各项管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部门之间加强协调联动,加快响应速度,及时落实市、县的各项管控指令,确保有令必行、有令必止,真正把应急管控工作做好。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各相关部门、属地政府、企业要切实扛起监管、督导和治理主体责任,算好“政治帐”、“经济帐”、“良心帐”,克服厌战和侥幸心理,进一步转化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强企业三员驻守工作落实,抓实抓好企业管理岗位、三员制度落实,形成切实有效的重污染天气管控工作机制,确保各项管控工作快速有效。四是严格追责问责。目前,各级督查组对应急管控期间各项措施落实情况采取了实地督查与电话抽查等形式进行检查。对在管控期间出现的违法排污、治理不力、工作懈怠的企业、委局、属地或责任人,视情节及轻重,由县纪委监委依法从严、从快严肃处理,对触犯法律的,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行政拘留、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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