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5274/2018-00114
  • 中牟县韩寺镇人民政府
  • 通知
  • 2018-05-02
  • 2018-05-09
  • 通知
  • 韩政〔2018〕57号
韩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度干部学法计划的通知

镇机关各站所: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牟县人民政府2018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的通知》(牟政办文〔2018〕22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学习方式

采取集中学习、知识讲座、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方法,有计划地组织学习。集中学法的活动全年四次,个人自学每月一次。

二、学习人员

韩寺镇人民政府班子成员、各二级机构站所长。

三、集中学习学法内容安排。

(一)2018年第一次学法

学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学习重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广大党员干部要对宪法法律保持敬畏之心,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加强宪法宣传和实施监督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

学习时间:30分钟

学习地点:韩寺镇人民政府东二楼会议室

学习方式:集中学习

(二)2018年第二次学法

学习内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学习重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学习时间:30分钟

学习地点:韩寺镇人民政府东二楼会议室

学习方式:集中学习

(三)2018年第三次学法

学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学习重点: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坚持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监察道路。明确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领导体制,明确监察工作的原则和方针,明确监察委员会的产生和职责,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严格规范监察程序,加强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

学习时间:30分钟

学习地点:韩寺镇人民政府东二楼会议室

学习方式:集中学习

(四)2018年第四次学法

学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学习重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的新措施规范化、法制化。学习河长制,加强河湖管理工作,创新我国水环境治理体系并保障国家水安全。各级地方政府都应建立河长制,对水污染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强化地方政府水环境保护的责任。加大违法排污的处罚力度,顺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明确新时代水污染防治的思路和重点。

学习时间:30分钟

学习地点:韩寺镇人民政府东二楼会议室

学习方式:集中学习

四、学习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学法制度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把落实好学法制度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工作落到实处,带头参加学习,切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指导培训工作,并带头参加培训,切实做到培训时间、培训人员、培训内容、培训效果“四落实”。各部门要按照学法培训计划确定的培训时间妥善安排好工作。

(三)健全机构,落实责任。镇领导高度重视,明确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制,成立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领导小组,对全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负责,抓好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日常工作。

 

                                     韩寺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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