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5274/2018-00109
  • 中牟县韩寺镇人民政府
  • 通知
  • 2018-04-19
  • 2018-04-25
  • 通知
  • 韩政〔2018〕45号
韩寺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地表水国控责任目标断面周边环境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机关各站所:

按照中牟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中牟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地表水国控责任目标断面周边环境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牟环攻坚办〔2018〕76号)要求,为切实改善我镇陈桥断面水环境质量,确保完成县定年度目标任务,决定于4月19日至6月15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地表水国控责任目标断面周边环境排查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排查整治范围及内容

本次排查整治范围是韩寺镇陈桥断面上游5千米、河道两侧500米左右,主要包括入河直排口、涉水排放企业及“散乱污”企业、畜禽养殖场、餐饮、网箱养殖、旱厕、垃圾(秸秆)和堤身岸坡滩地农作物施肥种植等,可能造成水质污染的环境问题。

二、排查整治工作事项

(一)实施河岸垃圾、水面漂浮物清理打捞及沿河旱厕整治。对排查发现的河岸垃圾(秸秆)、水面漂浮物等杂物,边排查边清理,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对排查发现的沿河旱厕,一律实施迁建,严防垃圾杂物随意倾倒入河。

牵头领导:董国增、郭书岭

牵头单位:农办、企业办

责任单位:沿河各行政村

责 任 人:沿河各村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村负责人

(二)实施沿河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对排查发现的畜禽养殖场实施分类治理,位于禁养区内的规模养殖场,依法依规一律关闭清理;限养区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规模养殖场,现有规模养殖场严格按照《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建设与规模相配套的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对粪污及时进行收集、贮存、处理、利用,切实做到防渗、防雨、防溢流。对排查发现存在畜禽粪污乱堆外排现象的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和散养户,依法依规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关闭清理,坚决杜绝畜禽粪污直排入河。

牵头领导:董国增、郭书岭

牵头单位:农办、企业办

责任单位:沿河各行政村

责 任 人:沿河各村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村负责人

(三)实施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对排查发现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排口,依法实施封堵,涉嫌违法的依法查处。对合法设置的入河排放口,加大监测力度,确保符合排放要求;为确保监测数据客观真实的反映水质情况,对距离断面较近的排放口,要采取截流、引流等措施,避免对断面水质造成影响。

牵头领导:董国增、郭书岭

牵头单位:农办、企业办

责任单位:沿河各行政村

责 任 人:沿河各村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村负责人

(四)实施河道网箱养殖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非法网箱养殖问题,督促养殖户限期、自行拆除围网;对期限内网箱仍未拆除上岸的养殖户,坚决依法予以拆除。

牵头领导:董国增、郭书岭

牵头单位:农办、企业办

责任单位:沿河各行政村

责 任 人:沿河各村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村负责人

(五)实施沿河餐饮娱乐业整治。对排查发现的不符合规划、土地、卫生、消防、水利、环保等法律法规要求的餐饮和水上娱乐项目,依法实施关停取缔。对已许可的餐饮和水上娱乐项目,加强监管,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坚决杜绝污水直排入河、垃圾随意倾倒等影响水质的现象。

牵头领导:董国增、郭书岭

牵头单位:农办、企业办

责任单位:沿河各行政村

责 任 人:沿河各村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村负责人

(六)实施涉水企业及“散乱污”企业整治。对排查发现的涉水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和监测频次,督促其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废水直排、超标排污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依法实施停产整治;对整治后仍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依法予以关停。对不符合政策和环保要求的涉水“散乱污”企业,坚决按照“两断三清”的取缔标准,依法关闭取缔到位。

牵头领导:董国增、郭书岭

牵头单位:农办、企业办

责任单位:沿河各行政村

责 任 人:沿河各村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村负责人

(七)实施流域沿线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对此次排查范围内的沿河村庄,将全部纳入2018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加大资金、政策倾斜力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污水不入河、垃圾不乱堆。

牵头领导:董国增、郭书岭

牵头单位:农办、企业办

责任单位:沿河各行政村

责 任 人:沿河各村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村负责人

(八)实施堤身岸坡滩地种植业生态转型。对河流堤身岸坡使用农药、化肥种植农作物的,要引导群众实施生态种植,不再使用农药、化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实施统一租赁、统一生态种植的模式,解决农药、化肥使用问题。

牵头领导:董国增、郭书岭

牵头单位:农办、企业办

责任单位:沿河各行政村

责 任 人:沿河各村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村负责人

 

                                     韩寺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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