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搞好宣传发动,开展自查自纠。对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渣土扬尘治理方面的规定和处罚条款进行认真梳理,编印成册,发到每一个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经核准的渣土运输企业,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并对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自查自纠。二是强化联合执法,从严从重处罚。专门成立了系统内部联合执法队伍,对城市建成区房屋拆除工地以及建筑渣土运输与处置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坚持“零容忍”原则,对建设扬尘污染违法单位和个人,在主流媒体公开曝光,形成高压整治态势。三是健全执法台账,探索联合惩戒。逐步建立完善扬尘污染执法台账,详细记录违法企业或个人名称、违法行为、处罚结果、处罚执行情况等信息;加强部门信息互通,探索建立联合惩戒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