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中牟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肇事逃逸追逃组办公室,一位年过花甲的老人诚恳地向一位中年男人道歉,并认认真真地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至此这件缠绕民警心头一个多月的肇事逃逸案件,算是水落石出,落下帷幕。参战民警无不松下一口气,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案发早市
2017年6月27日8时,中牟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到110转来的一个报警电话,大潘庄小区南北路东八排,一位八旬老太太被撞翻在地,请求民警前去处理。
接到报案后,事故民警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看到,一位八十多岁的老太太躺倒在地,三轮车还在路上翻着,经询问得知,这位老太太姓赵,事故很有可能是一位六十多岁的老汉骑着电动三轮车将老太太蹭翻的,之后老汉向北继续逃跑。事故民警当即拨打了120将老太太送到中医院治疗。后经医院检测,老太太身上多处骨折。
寻踪觅迹
民警在事故现场只调查到了肇事逃逸人的大概描述,其他无任何可以帮助的线索。细心的办案民警经过认真细致的现场调查,发现事故现场不远处有一个监控摄像头,于是,民警开始从视频监控入手,调取现场的监控录像,根据监控录像,查找肇事车的逃逸轨迹。为了尽快找到肇事逃逸嫌疑人,民警调取了周边的道路监控,进行认真细致的查看搜索,冒着炎热酷暑进行走访排查,同时还向全社会发出悬赏通告,试图从群众中获得有效线索。通过认真细致的工作,最终锁定肇事逃逸嫌疑人为官渡镇刘某所为。
铁证如山
民警开始与刘某正面接触,刘某供述,刘某6月27日早上开一辆电动三轮车出去卖菜,他从官渡镇邱庄村到县城东菜市场又到二院南菜市场不断转换卖菜地点,最终在大潘庄村中南北路路西边理发店门口停留卖菜,而这个地点是不符合城建要求的,在执法局的人赶来检查时,刘某和其他卖菜人一样在慌忙逃跑躲避检查,在逃跑中,刘某看到了一名骑着人力三轮车的老太太倒地,但仍向北继续前行。刘某供述的路线与民警所掌握运行轨迹基本吻合,尽管他没有承认是他撞倒了老太太,但是他承认当时确实在事发现场。究竟是不是刘某将老太太所骑电动三轮车撞倒,就需要有力的法律依据。随后,办案民警提取两辆肇事车上的擦痕进行检查鉴定,据河北津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果表明:电动三轮车左侧车厢栏杆内侧痕迹与人力三轮车右把套刮擦痕迹的形态、作用力方向、附着物颜色均相吻合。客观反映出了两者之间具有相互接触、相互形成痕迹的关系。同时,据陕西长安大学物证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事故车辆(顺之星SZX48V500W型电动车)为正三轮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面对这些铁证,刘某不得不承认此次撞车事件是自己所为。中牟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划定刘某承担此事件的全部责任,赵老太太无事故责任。
握手言和
为了事故的圆满解决,昨天办案民警特意将刘某和赵老太太的儿子叫到办公室进行调解。面对赵老太太的儿子,刘某悔恨地说,当时一心想的都是躲避检查,慌乱之中撞伤了老太太,实属无意,给您和老太太带来了伤害,实属不应该,赵老太太的儿子也诚心的接受了刘某的道歉,最后经过双方的协商,自觉达成协议:刘某赔偿赵老太太由此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
常言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何况当前视频监控设备这么发达,基本达到了人过留名,雁过留声的水平,只要你在道路上行走,就会留下你的倩影,只要你步出家门,就应该严格规范你的言行举止,真正做到,做文明人,走文明路,办文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