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力度,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中牟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牟安委〔2017〕9号)要求,现将我镇开展2017年(第十六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引领,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各类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为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韩寺镇“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郭宏领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 孙海霞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陈书杰 党委副书记
张林峰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董国增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会强 副镇长
郭书岭 副镇长
李 欣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万彦峰 党委委员
蔡颖颖 工会主席
杨玉荣 司法所长
刘小奇 综治中心副主任
吕云峰 派出所所长
成员由各科室主任、各行政村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郭书岭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地点设在企业办,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活动主题: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活动内容安排
(一)开展“安全生产月”动员活动。(6月10日前)各行政村、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标语,并以召开动员会的形式,深入进行“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
(二)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镇政府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场向群众讲解政策法规、安全知识、救生技巧,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参加上述活动。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
五、工作要求
各行政村、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创新方式方法,突出宣传效果;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今年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积极发挥媒体舆论宣传和引导作用,营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浓厚社会氛围;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做法的整理,了解掌握相关动态,并及时上报;要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筑牢基层基础,推动责任落实,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韩寺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