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做好中牟县国家级卫生城市复审,官渡镇认真落实“四项举措”,扎实开展环境污染治理。
一是成立组织,强化领导。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执行组长,全体班子及相关站所长为成员的环境污染治理攻坚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环境污染治理方面政策的制定,及任务的贯彻落实,为环境污染治理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是明确分工,夯实责任。在县17个专项治理工作组的基础上,结合官渡实际,成立工地扬尘、小散乱污、露天烧烤、散煤治理等26个专项治理工作组,严格落实一长三员制度,并与44个行政村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分工、传导压力、夯实责任。
三是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针对不同领域环境污染治理的特点和任务,分项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将每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量化,明确时间节点,倒排整改工期,一次性彻底解决问题隐患,防止死灰复燃。
四是强化监督,传导压力。成立由镇纪委、督查办、环保所相关人员组成的专项督查组,每天不间断巡查、督导,将环境污染治理列入村级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工作不力的,约谈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执纪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