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队、所)、各基层监管所:
现将《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禁燃区餐饮行业散煤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3月30日
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禁燃区餐饮行业散煤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禁燃区餐饮行业散煤治理工作,切实减少燃煤散烧污染物排放,推动全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河南省加强燃煤散烧管控行动方案》(豫气攻坚办〔2016〕64号)、《郑州市散煤治理工作方案》(郑政文〔2016〕166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散煤治理工作的通知》(郑政文〔2017〕4号)和《中牟县散煤治理工作方案》(牟政文〔2017〕34)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明确目标任务,集中时间,集中行动,通过强化日常监管,开展禁燃区餐饮行业散煤治理工作,严禁禁燃区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使用散煤。通过全面加强燃煤散烧管控,形成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降低燃煤散烧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的不利影响,为完成全县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组织领导
为有序高效推进禁燃区餐饮行业散煤治理工作,保证组织有序、保障得力、督导到位、应变及时,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马爱国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吴寅飞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吴跃新 餐饮食品监管科科长
各基层监管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餐饮食品监管科,办公室主任由吴跃新同志担任,负责此项工作的部门协调、督导检查和信息上报等工作。
三、治理范围
餐饮服务经营者及单位食堂使用燃煤散烧情况,即禁燃区内餐饮业、熟食、馒头加工点、各单位,包括行政事业机关、企业、学校、医院、建筑工地内部食堂等燃煤散烧设施。
四、治理区域
中牟县建成区。
五、工作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30日—4月15日)
各基层监管所要组织对禁燃区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燃煤散烧设施使用情况进行摸排,做好登记、造册、建档工作,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开展禁燃区餐饮行业散煤治理宣传工作,做好群众解释疏导工作,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散煤治理。
(二)集中治理阶段(4月15日—9月15日)
各基层监管所要结合《中牟县散煤治理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和时间节点,全力推动禁燃区内餐饮业、熟食、馒头加工点、各单位,包括行政事业机关、企业、学校、医院、建筑工地内部食堂燃煤散烧治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取缔拆除违规散烧设施,完成“气代煤”、“电代煤”工程。
(三)巩固提升阶段(9月16日—9月30日)
县局将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检查结果将在机关全体会议上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监管所要充分认识到此次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要与相关部门加强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治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
(二)强化日常监管。各基层监管所要加强日常监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认真按照治理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开展禁燃区餐饮行业散煤治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燃煤散烧设施依法取缔拆除和联合执法工作。
(三)广泛宣传教育。各基层监管所要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散煤燃烧的危害性。加强教育引导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人人支持、户户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基层监管所要加强信息沟通,指定专人收集和汇总散煤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每周四上午12:00前将本所本周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局餐饮食品监管科。
联系方式:0371-62126615电子邮箱:zmspjc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