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0721110/2017-00011
  • 中牟县狼城岗镇人民政府
  • 综合
  • 2017-04-18
  • 2017-04-18
狼城岗镇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

中牟县黄河湿地违法建设活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中牟县人民政府有关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狼城岗镇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精心安排、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如期完成了我镇承担的各项整改任务。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全面完成清理整治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基本情况

 狼城岗镇辖区范围内所有养殖业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共有30处违法建设

(二)总体部署情况                    

2017年12月4日,中共中牟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中牟县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的通知(牟办文〔2016〕66号),同时成立了以主管副县长为组长的中牟县环保督查黄河湿地违法建设项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关于认真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反馈意见有关黄河湿地违法建设项目问题的整改方案》的相关要求,我镇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狼城岗镇黄河湿地违法建设活动整改方案》。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召开集中整治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集中整治工作任务,明确分工职责。

(三)工作进展

 狼城岗镇人民政府在县林业局、河务局、土地局等部门的大力推动下,黄河湿地保护区范围内违法建设整改任务已于2017年4月10日全部完成,所有违法建设全部拆除并恢复原貌。

二、整改任务情况

(一)整改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各类毁湿占湿等破坏黄河湿地的违法建设行为,坚决遏制黄河湿地违法建设活动的蔓延趋势,加大管理力度,建立长效机制,逐步恢复黄河湿地原貌,实现可持续发展,为我镇黄河湿地环境保护提供了坚实有力的保障。

(二)整改内容

  对狼城岗镇辖区内黄河湿地违法经营的养殖场下发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自行拆除,逾期未自行拆除的,镇政府将采取强制措施;

(三)完成时限

  2017年4月10日前狼城岗镇辖区范围内所有养殖场及其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全部清理完毕。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一是召开黄河湿地违法建设开发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成立镇黄河湿地违法建设项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整治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二是利用发放宣传册、宣传页,悬挂条幅,宣传车等渠道,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此次专项整治的意义,为集中整治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让广大群众了解专项整治活动的内容、意义和目的,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为整治工作赢得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调查摸底阶段

  成立专项整治调查小组,对狼城岗镇辖区内违法建设活动进行调查,摸清具体位置、名称、责任单位(人)、具体违法行为、原因等,归集分类、建立台账,为开展整治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三)限期拆除阶段

  对违法建设的单位或个人下发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限期拆除,凡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的,不予追究违法责任。

(四)集中整治阶段

  根据前期排查摸底的违法建设情况,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对违法建设活动要责令停止建设和限期拆除。对不停止建设或逾期不拆除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强制拆除。对不主动、不配合纠正违法行为,逾期不执行处罚决定的,或无理取闹、暴力抗法的,坚决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严处。

(五)验收巩固阶段

  镇黄河湿地违法建设活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活动进行验收,总结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整治效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力推进

 为保障此次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镇政府成立了以纪委王高峰书记为组长的狼城岗镇黄河湿地违法建设活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涉及黄河湿地的行政村及各有关职能部门也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抓好落实。

(二)明确责任,协同配合

  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主持专项整治全面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有关部门对照工作职责,扎实组织开展清理整治,主动沟通,积极协调,形成执法合力,确保打击效果。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

  镇政府召开黄河湿地违法建设活动专项整治会议,大力宣传黄河湿地违法建设活动的严重性、危害性以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全民保护湿地、爱护湿地的意识,为专项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依法行政,维护稳定

  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坚持依法依规,对违法建设的整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坚持原则。严格执法程序,注重执法细节,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程序完善、执法行为规范。同时,做到疏堵结合,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尤其对弱势群体和确实有困难的群众,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对矛盾突出的案件妥善处理,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五)跟进督查,严格问责

  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不定期督查的形式,及时掌握动态,推进工作开展,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对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行政村及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规定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或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及影响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分;对玩忽职守、压案不报、执行不力,导致重大违法案件发生或群体性上访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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