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官渡镇坚持从四个方面规范村级财务收支,让村级财务在阳光下运行。
一、严格收支管理。每月8号之前,各村财务管理人员要将上个月本村所有的财务收支情况到镇“三资中心”入账,严禁“白条支出”和私设“小金库”行为。凡是村级财务支出,必须严格落实“四级”审核制度,由村监委会、支部书记、包村干部、包村领导审核签字之后,方可支出。
二、落实双向公示。每月10号之前,镇“三资中心”要将各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规范整理,并将整理结果交镇民政所,在“阳光村务网”进行公示,同时各村将收支情况在本村的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实行“阳光村务网”、村务公开栏双向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联合督导检查。每月15号之前,镇纪委、三资中心、审计、民政、督查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察组,对各村的财务公示情况进行督查,凡是财务收支不公示或者公示内容与“阳光村务网”公示内容不一致的,将严厉追究责任。
四、强化审计监管。镇审计所成立专项审计小组,坚持做到重大工程项目资金、涉农资金、扶贫资金、优惠政策落实资金“四必审”,年内对44个行政村的所有账目审计一遍,及时发现问题,防微杜渐,努力实现财务管理零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