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5274/2017-00065
  • 中牟县韩寺镇人民政府
  • 通知
  • 2017-03-07
  • 2017-03-16
韩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韩寺镇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村委、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按照省、市、县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突出遏制扬尘污染、低空面源治理、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燃煤污染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五个重点,坚持党政同责,坚持目标导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责任追究,确保2017年PM10平均浓度不高于107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60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达到230天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遏制扬尘污染

1.强化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

各类施工工地开工前必须做到“六个到位”;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七个百分之百”;规建办等相关单位依据管理职责,和施工单位签订扬尘污染治理责任书,监督其按照规定标准、治理措施和时限,完成各项治理任务。

组    长:王会强

主抓部门:建管办

2.强化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扬尘治理。

(1)2017年2月底前,全镇现有的渣土车,必须采取严格的密闭措施,并安装定位系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线路运输和装卸;新购渣土车必须采用全封闭高密封性能的新型智能环保车辆;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运输。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一经查处从严从重处罚。

组    长:李  欣

主抓部门:创建办

(2)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出入施工工地和处置场地,必须进行冲洗保洁,防止车辆带泥出场,保持周边道路清洁干净。所有建设、施工单位不得与“黑公司”(未在县综合执法局办理建筑垃圾运输核准手续而在全县区域内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活动的公司)签订建筑垃圾清运合同,不得使用“黑车”(未在县综合执法局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的车辆)清运建筑垃圾,对违规工地从严从重处理。

组    长: 李  欣

主抓部门: 创建办

 3.强化道路扬尘治理。

(1)镇区主次干道和社区道路清扫冲洗率达到70%;逐步提高次干道和背街小巷的机械化清扫率,加大镇区、社区洒水频次,冬季(非冰冻期)每天不少于3次,其他季节每天不少于5次;市政道路施工过程中,必须对裸露地面及物料、土方进行有效全遮盖和洒水压尘;工程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场地,及时回填铺油,全面冲洗地面积尘。

组    长:李  欣

主抓部门:创建办

(2)逐步提高镇区、社区等道路的清扫率;切实抓好辖区内主要道路线性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

组    长:王会强 李 欣

主抓部门:公路所、创建办

4.开展黄土裸露治理。

对全镇黄土裸露区域进行排查,集中整治,实施绿化和硬化。

组    长:董国增王会强

主抓部门:农  办  建管办

5.开展“全城清洁”行动。

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全城清洁”行动。一是全面彻底清洗镇区、企事业单位公共区域;二是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清理积存垃圾,杜绝垃圾乱堆乱放;三是对辖区内的楼宇进行立面清洗和楼顶保洁;四是对各村的环境卫生进行整治,清理垃圾、杂物,减少黄土裸露。

组    长:李  欣

主抓部门:创建办

(二)强化低空面源污染防治

6.控制餐饮油烟污染。

餐饮业必须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排烟通道;碳烧烤和露天烧烤全部取缔;室内烧烤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且正常使用。

组    长:李  欣

主抓部门:创建办

7.加强秸秆焚烧监管。

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健全和完善镇、村两级控制秸秆焚烧责任体系;全面禁止焚烧垃圾、树叶等影响大气环境的行为。

组    长:董国增

主抓部门:农  办

8.坚决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镇区各单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格查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组    长:刘小奇

主抓部门:综治办

 9.实施重点行业企业错峰生产。

 继续实施错峰生产,按照省、市、县要求,对重点企业实施停产等错峰措施。

组    长:郭书岭

主抓部门:企业办

(三)强化燃煤污染控制

10.严格削减煤炭消费总量。

开展“电代煤”、“气代煤”工程,2017年8月底前完成镇区及相关通天然气村的燃煤替代工作,力争实现无散煤使用。

组    长:郭书岭

主抓部门:企业办

11.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管理。

2017年10月底前,全镇辖区实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覆盖;依据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依法从严查处违规使用高污染燃料行为。

组    长:郭书岭

主抓部门:企业办

(四)有效控制机动车污染

12.强化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措施。

2017年11月底前完成全镇黄标车淘汰任务,对车况较好、残值较高(高于50万元/辆)的黄标车加装尾气排放装置,实施“黄改绿”。鼓励老旧车辆提前淘汰,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一律报废。

组    长:王会强

主抓委局:建管办

(五)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机制

13.强化污染天气应对管控。

根据郑州市预测预报结果和中牟县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知,及时发布预警,督促各责任单位即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响应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主管部门:镇各整治小组

14.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督查。

 建立应急响应期间主要领导带队督查机制,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主管部门:镇各整治小组

(六)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研究和能力建设

15.建立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

根据污染物种类、污染物源类、污染物区域等不同类别,编制涵盖全行业、多污染物以及包含污染源变化信息的全镇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

组    长:郭宏领

主管部门:镇各整治小组  镇大气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各村、各有关单位党政正职、各专项整治小组对本辖区、本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专项治理组要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和主抓落实的责任,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协调力量、统一行动,形成大气污染防治的强大合力,形成有利于推进环境质量改善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考评力度。健全大气污染防治考核体系,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作为各村和各整治小组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依据。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单位,镇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未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实施“一票否决”。

(三)加强督导追责。进一步完善督导体系,强化日常督导、专项督导、应急管控督导,加大追责力度,对落实监督缺位、整改不到位等行为,依法依规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督促各项大气污染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四)强化执法监管。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专项执法检查,对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重管、重罚、重处”,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

(五)强化工作调度。各专项治理组和各村要按照“行业主管和属地管理”原则,制定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对于督查除的问题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责任,现场交办,限期办结。

 

                                                                                                             韩寺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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