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工作部署。多次召开专题推进会,安排部署大气污染防治施工工地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网格化管理,实行四级责任主体,即包村领导、包村干部、二级站所长、站所专职人员联合对施工工地进行从严从实管控。街道14个站所、65个专职人员分包辖区内51个工地,确保每个工地责任到人。召开施工工地负责任人培训会,加强思想教育,明确政策措施。
二是强化管控措施。建立巡查台账,明确分包责任人清单,公示分包人员联系方式,分包人员每天不少于4次巡查,做到全面细致、不漏一边一角,严格落实“8个100%”标准,当场发现问题,当场通知整改,当场整改完毕,对于屡次违反规定或整改不到位的工地责令其停工整改。同时,集中3天时间加大对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巡查摸排,确保全部停止作业。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街道主要领导不定时带队对各工地进行督查,同时,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纪工委成立联合督查组,对标“8个100%”的管控要求,每天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的站所及个人严肃问责。